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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将落户大足石刻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央广网重庆10月11日消息(记者陈鹏实习记者陈子亮)据新华社报道,重庆市文化委员会日前已起草《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并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旨在通过立法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足石刻。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主任汪俊介绍,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重庆尚属首次,此次立法不仅征求了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的意见,专门听取了大足区、大足石刻所在地镇政府的意见,还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普遍征求了意见,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基础上,借鉴了西藏布达拉宫、洛阳龙门石窟等地地方立法和保护经验,最终形成《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

  “大足石刻是全世界八个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石窟类遗产之一,石刻以其规模宏大、雕刻精美、题材多样、内涵丰富、保存完好著称于世,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汪俊说。

  大足石刻位于重庆市大足县境内,始建于初唐,至两宋达到鼎盛。其5万余尊石窟造像代表了公元9至13世纪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被誉为世界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1999年大足石刻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610/298aab46-8b6b-4222-ad39-40a6684cbb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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