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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望闻问切” 选准立法项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望闻问切”是中医术语,属古人行医之道,合称四诊。望,指察气色;闻,指听生息;问,指询症状;切,指摸脉象。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选准立法项目是做好立法工作的首要环节,这就要求在选择立法项目时紧紧围绕当地中心工作,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将“望闻问切”贯穿始终,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做到立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深入实际“望”,准确把握地方实际。望,就是察言观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看出问题、看出需求、看出思路。相对于国家立法而言,地方立法更应关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以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体现地方立法的效果。要确定具有针对性的立法项目就要认真梳理总结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贯彻落实好当地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开言路“闻”,善于倾听社会呼声。闻,就是打开耳朵这扇门,耐心倾听社会公众的心愿和诉求,把他们的心声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用于工作中。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时,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聆听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专门向一府两院、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人大代表和下级人大常委会定向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集思广益“问”,俯下身子刨根问底。问,就是要甘当学生,问政于政府有关部门、问计于立法咨询专家、问需于社会公众。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完毕后,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召开立法建议项目协调会,听取立法项目建议单位或者个人关于项目论证、立法理由等情况的说明,听取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立法建议项目的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论证;也可以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对症下药“切”,找准难点解决问题。切,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难点和突破点,摸清脉搏、开好方子、下药除病。地方立法的主要任务就是解决本地区的实际问题,因此选定的立法项目要着力解决目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从立法层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保障。立法建议项目论证过程中,法制工作机构可以采用专题调研、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效益预期作进一步研究论证,确保通过立法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7/201703/ff8b78fb-ae65-47ac-95fa-9f88967714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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