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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拟为博物馆立法 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昨日下午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广州市博物馆规定(草案)》提请一审。这是国家的博物馆条例出台后拟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拟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免费开放。

  广州市博物馆报“家底”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调研员李斌介绍,近年广州市博物馆快速发展,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当前全市共有博物馆61家,其中政府财政支持的国有博物馆32家,非国有的29家。

  博物馆规定草案中最受关注的内容是收费管理。条例草案拟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免费开放;因保护文物建筑、遗址等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群体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国有博物馆广州有32家,也就是说,广州市过半博物馆都可以免费开放或减免费用。

  国有博物馆中的一些配套服务如解说等免费吗?李斌说,涉及博物馆的服务包括解说服务是否收费目前每个博物馆规定不一致,“接下来需要统一,向着免费的方向推进。”

  藏品不足可外借

  条例草案还对博物馆每年开放时间和每周的开放时间作出最低要求。明确“国有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少于三百天,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四十八小时;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向社会开放时间不少于二百四十天,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小时。”

  针对当前广州市博物馆藏品不足,个别博物馆甚至出现“展厅够大但没有藏品可陈列”的问题,条例草案也有相应对策:一是要求博物馆应当编制藏品征集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藏品征集有序开展;同时要求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有关藏品征集的具体办法,规范藏品征集流程,拓宽藏品征集渠道。二是对临时出现急需征集计划外藏品而需要经费保障时,规定文物部门可以按照一案一报的原则申请专项经费。三是规定博物馆之间可以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调剂余缺,互通有无,提高藏品利用率。

  条例草案还规定,博物馆应当定期更新基本陈列的展品,并且增设面向中小学生的陈列展览项目。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704/b3bce32b-ed52-4ce1-8ca7-2e8f6759d8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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