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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法制网讯 记者韩宇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旨在全面检查辽宁省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推动辽宁省环境质量改善和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推进辽宁生态文明建设。

  本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检查重点。在城乡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检查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情况;在工业、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此外,重点检查垃圾分类政策制定和开展情况,各地各部门依法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察执法情况。同时,将了解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各方面对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到锦州市、盘锦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采取听取当地政府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实地检查各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委托其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将审议意见向省政府反馈,要求省政府按照时限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706/56590266-0a98-4a7e-bfdd-1d7afae252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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