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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立法规范网贷行业引热议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近年来,网贷行业经历了蓬勃兴起、资金链断裂、跑路等风起云涌,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发布网络借贷相关监管文件。7月3日,网贷平台数量领先的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试图为深圳网贷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然而,不少法律界人士担忧,如果立法不当,该意见稿或成为网贷企业的“生死劫”。

  7月20日,由多家网贷行业及第三方平台发起的网贷新政研讨沙龙在深圳举行。多位业界专家以及法律界人士从资金存管、第三方数据存证、备案登记等话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电子合同成网贷合规新要素

  会上,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华德莉表示,作为网贷平台数量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位居前列的城市,深圳出台该意见稿,体现出网贷平台高速发展、监管政策收紧的趋势。

  该意见稿规定,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完成商事登记、备案登记,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实现银行资金存管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记者注意到,资金存管协议、第三方数据存证、法律意见书等被列为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必备要素。随着该意见稿对网贷机构进行备案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数据存证平台的要求,电子合同显然成为网贷平台合规新要素之一。

  据法大大电子合同平台联合创始人梅臻介绍,在政策趋紧的大环境下,合规经营将使网贷平台的路越走越宽,这是政策和市场的共同需求。法大大目前已拥有数百家网贷平台客户,提供具备高行业结合度的电子文件签署及存证服务,以及司法鉴定、网络仲裁和律师服务等整合服务。

  存管属地化成立法关注焦点

  该意见稿要求,已完成备案登记的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和签订银行存管协议后3个月内,按照深圳市金融办要求将业务数据和信息接入本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这一对资金存管本地化的要求,出台后立刻成为网贷行业讨论的热点话题。

  据第三方网贷咨询平台网贷之家统计,从去年8月底至今,已有1023家网贷平台以停业或转型方式退出,截至今年6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2114家。其中,80%的网贷平台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已签订的存管协议中,44%不满足属地化要求。网贷平台的数量虽有所下降,但合规俨然已成为网贷平台生存和发展的主旋律。

  平安银行总行资产托管事业部产品总监刘侠表示,存管属地化已在上海、深圳等地的网贷监管政策中体现,选择属地银行存管有利于保持监管的通畅和降低监管成本,解决异地辖区监管权限及监管时效等问题。存管属地化能更好地进行资金监管和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合规经营、规范发展。

  深圳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陈科军则表示,由于基本运营设施、相关细则等还尚未完善,银行存管属地化要求很可能会给一部分网贷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希望有关部门尽早推动完善的细则出台,只有不断合规,网贷平台才能往前走。

  法律意见书成网贷平台备案要素

  根据该意见稿规定,深圳网贷平台在备案登记时必须提交由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由于深圳地区的网贷平台众多,产品和经验模式千变万化,不少法律界人士对法律意见书出具所担风险存在质疑。

  据了解,法律意见书自今年2月起就在各地网贷文件中频繁露脸,然而由于行业限制、法律环境薄弱等多重原因,网贷平台获取法律意见书有一定门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印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深圳市于5月底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184项整改要求。而对如此多的整改要求,由于对风险把控的不明确,律师们对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有了诸多顾虑。

  陈科军在分享法律意见书的相关问题时表示,律所们需同时做好客户的法律服务者和监管部门的协助者角色,才能有效帮助客户达成合法合规的备案要求。

  网贷之家华南区总经理林彩旋认为,在趋严的监管政策下,能最大化地跟上监管步伐,加速网贷平台合规,谁就能在网贷行业发展中走在前列。

  法制网深圳7月21日电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707/0f0116f6-54e6-4466-b743-90441f11d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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