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检查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法制网讯 记者韩宇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国红、刘政奎近日分别率领执法检查组,到阜新、朝阳、辽阳、抚顺,就《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阜新,检查组先后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太平区鼎峰看护班、红玛瑙广场夜市等地,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和餐饮服务三大重点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查了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相关台帐、卷宗等资料。
在朝阳,检查组实地检查了朝阳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餐饮企业、小摊贩、小作坊等。
在辽阳,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辽化宾馆、辽阳市美福景酒店、白塔区洪艳扁担川味小面馆、太子河区贾双树酿酒厂、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文圣区开乐烤鸭熏鸡店和白塔美食广场,实地检查了贯彻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进展情况。
在抚顺,执法检查组查看了抚顺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详细了解中心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工作情况,又实地检查了2家餐饮服务单位和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查看了各经营业主的食品采购进货索证索票、食品操作间的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处置及监管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四市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又听取了各市和部分县区对《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各市在贯彻落实《条例》上态度积极,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各相关部门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工作呈现稳定向好的态势。
检查组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鉴别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严格执法,进一步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要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检测目标,推动食品产业和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19/201708/8551666f-138f-46fb-ab6a-c544185bea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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