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 砥砺前行②】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庆雷访谈
量身定制“硬规矩”激发履职新活力
——访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庆雷
2023年2月17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红旗团队”考核表彰暨“三提三争”活动推进会。(张灿/摄)
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陆续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落实年”活动,以理念更新提升履职境界,以制度创新增强履职实效,以实践学习打造过硬队伍,合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报刊社记者专访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
记者:自换届以来,为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孙庆雷:加强制度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在提高人大工作质量、振奋工作状态、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立规在先挺纪于前,履职不缺位。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对新一届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了全面规范。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人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出台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完善了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机制、集中学习机制、运行机制、调研工作机制等八大机制。出台《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对常委会组成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制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代表的职责定位、日常管理、履职监督、服务保障,推动代表由“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转变。
流程科学规范,审议提质增效。2023年出台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对常委会会议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督办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规范。为提高审议质量,办法着重规定了审议有关议题时,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确定具备行业和专业优势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重点发言人,引导和带动其他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发表意见。同时,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中,规定了问题和原因剖析不少于三分之一、意见建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硬标准”。
制度赋能,尽显监督刚性。为进一步破解人大监督浅表化、监督乏力等问题,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制度进行“迭代升级”,出台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15个配套监督办法,“1+15”监督制度工作推进模式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提供了全要素、全流程的范本,真正实现了制度与落实的密切衔接,从制度层面保证人大监督的“铁腕”气质和“刚性”本色。
记者:置身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如何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孙庆雷:这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一直认真思考和讨论的重点问题。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探索、敢于出招,创造性地在机关开展“红旗团队”考核活动,出台《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红旗团队”考核办法(试行)》。
建立实施“五抓五推动”的“红旗团队”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流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具体事项,将工作制度和实践创新、审议意见质量、工作推进进度、监督力度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红旗团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考核事项进行检查、审核和量化评分;明确奖项设置,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中评选,确定5个“红旗团队”进行表彰。
通过“红旗团队”考核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质量和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
财经室创新出台《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监司室探索开展了听取市法院提升审判质效专题汇报专项监督工作,开启了案例调研新模式,为提升审判质效注入了推动力量;预算工委制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把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协调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成果互用,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成效等。
记者: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在对青年干部的锻炼和培养上有哪些新机制、新举措?
孙庆雷:青年干部是人大工作的生力军,青年干部的素质和活力直接关系人大履职的成效、关系人大事业的未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抓紧抓牢优秀青年干部培养这个战略任务,将培养锻炼机关青年干部作为重点任务,创新建立了干部“导师制”培养模式,通过“量身定制”选师父,搭建“传道授业解惑”平台,为青年干部成长赋能,推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养对象为机关1980年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下的干部,导师则是由培养对象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按照工作对口、结对帮扶的原则,导师和培养对象以“1对1”或“1对多”形式开展培养。导师手把手传帮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培养对象思想、学习、业务、作风、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培养结束后,对培养对象进行测评,导师也对培养对象工作表现和能力作出鉴定,鉴定结果作为干部交流调配、评先树优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此外,机关党委还将定期开展的“青年干部成长论坛”和“导师制”有机结合,与导师协商确定讲课主题,邀请导师到“青年干部成长论坛”为全体青年干部授课,提升青年干部素质和能力。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2/202401/ba1227c2-fff2-428f-9858-33eec9e58b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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