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奋斗 砥砺前行⑦】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贾瑞霭访谈
深化协同监督 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效
——访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贾瑞霭
2023年11月7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威海市气瓶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孙丛丛/摄)
近年来,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断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建立起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链条闭环监督体系,在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记者:贾主任您好,围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什么机制?
贾瑞霭:我们从制度建设入手,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健全监督机制、拓展监督内容、改进方式方法等4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建立起审计整改监督协同机制,并以市委办文件予以转发,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加规范有力的制度支撑。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创新建立“人大+”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统筹衔接,指导乳山市人大探索实行人大+纪委监委协同监督,邀请纪委监委参与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题询问等,对人大发现的问题线索,交由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推动实现信息互通、联合监督、贯通问效、成果共享,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资源和力量,形成监督合力,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资讯》、省人大常委会《情况交流》上刊发推广。同时,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支持加大国有资产审计力度,促进国有资产监督质效提升。
记者:为提升监督质效,如何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调研工作?
贾瑞霭:围绕增强监督调研实效,我们进一步优化调研流程、改进调研方式,确保调研工作有的放矢、精准细化。首先是制定跟踪监督工作方案,在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国有资产审计专项报告后,围绕市委关注、政府急需解决、屡审屡犯、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重点关注预算管理、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五大类问题,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部门,对具体问题实行对账销号管理。
在此基础上,分两步走开展调研,让“督”的力度、“研”的深度贯通融合。一是开展督查式调研。对照重点问题台账和审计查出问题清单,逐一调阅责任部门的审计文书和整改资料,吃透情况、弄清问题、找准症结、明确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召开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座谈会,详细了解责任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分析尚未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原因、存在困难,督促加大整改落实力度。二是联合开展实地督导。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审计、财政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到相关责任部门现场办公,在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同时,着重了解部分问题屡审屡犯的原因,对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推进改革出现失误等情况进行区分,分类研究解决措施,实现整改一例、提升一类的效果。
记者: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有效的监督手段?
贾瑞霭:我们把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作为着眼点,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打造“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持续跟踪问效”全链条监督闭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建立“1+N”报告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各重点责任部门整改情况报告同步听取、同步审议、同步测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推动审计部门规范整改标准,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分类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连续两年组织对问题出现的原因、审计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并对应询情况及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推动整改的力度不断加大,整改责任压得更实。
三是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连同满意度测评结果,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呈报市委,并送交市政府限期研究办理。届中和届末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以往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以及屡审屡犯常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增强人大对审计整改监督的严肃性,切实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记者:请举几个例子说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际效果如何?
贾瑞霭:近几年,随着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全市各级各部门整体上形成迅速反应、认真对待、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被审计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重视程度明显增强,推动解决了一些需要多部门协调的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
比如,我们在跟踪调研时,发现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体量过小、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紧密、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我们及时反馈财政部门,要求抓整改促落实,2023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和绩效自评率都达到100%,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又比如,在跟踪监督中,我们发现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备案制未实行全链条监管,审计查出问题多为事中和事后发现,部分问题因时限等原因整改难度加大或无法整改。对此,我们向市政府提出针对性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强化和规范市级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得到全面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预防了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2/202401/3d6bf413-0dcc-47ee-ba34-b253b1d8dee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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