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论坛 > 正文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今天,我们举行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目的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就宪法和宪法实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释我国宪法的性质、地位、优势、功效,系统阐明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结合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到宪法实施和监督、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的全过程。

  一要深刻认识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最根本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指导思想,保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高度统一。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的根和魂。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方面全过程,保证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要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1954年宪法时讲过,“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我国宪法历经数次修改,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道路、原则始终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行宪法及5个修正案,确认了党领导人民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就和经验,特别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宪法是我国宪法的本质属性;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在新征程上,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党的领导下凝聚起14亿多中国人民的磅礴力量,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不懈奋斗。

  三要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确立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宪法凝聚共识,汇聚团结奋斗力量。

  四要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是最高法律规范,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现行宪法实施40多年来,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要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优势和功效。

  五要深刻认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各国家机关在党的领导下,根据宪法法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这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巨大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向深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

  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健全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坚持依宪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确保每一项立法都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

  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实施机制。实施好宪法宣誓制度、特赦制度、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国家机关依法用权、秉公用权。提高合宪性审查能力和质量,健全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程序机制,加强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国家宪法日设立以来,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实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持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培育宪法文化,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我国宪法是党带领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进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凝聚着党和人民奋斗的历史经验,承载着国家发展进步的成果和实践,是一部厚重的历史教科书、思政教科书、法治教科书。要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同我国宪法发展历程结合起来,讲好历史中的宪法;把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同全面实施宪法的成效经验结合起来,讲好实践中的宪法;把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宪法对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结合起来,讲好生活中的宪法,真正使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增强宪法自信,理直气壮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讲清楚我国宪法的性质、特色、优势,向世界展示生动精彩的中国宪法故事。

  要弘扬宪法精神。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群体、重点载体、重点阵地,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把宪法纳入干部学习教育体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树牢宪法观念、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健全普法责任制,创新宪法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升说服力、影响力。

  要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深入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阐明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和法理,构建具有坚定主体性、鲜明时代性的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办好法学教育,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面实施宪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12/t20231207_4333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