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城中湿地:法治理念蔚然成风
中国人大网讯 大庆因油而生、因油而兴,是我国最大的石油工业基地。不同于人们对工业城市的旧印象,湿地正让绿色正成为大庆靓丽的新底色。
从大庆市区向南8公里,记者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湿地保护法集中采访活动,来到中国最大的城中湿地——大庆龙凤湿地,这里是东方白鹳、丹顶鹤、白鹤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的栖息繁殖地,吸引了不少摄影爱好者聚集在此。
近年来,随着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大家都有共同的感受:环境越来越好,鸟儿也越来越多。传统工业基地的这方“城中湿地”,处处焕发着生机。
多措并举:共筑守护湿地的法治屏障
“湿地保护法的出台,使我们在湿地保护的监督工作上有了抓手和更坚实的工作支撑。”大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兰毅辉说,湿地保护光靠财政投入还不够,更需要全社会参与进来,形成共同保护、合理利用湿地的长效机制。
5月起,大庆市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一法一例”的执法检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有机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以法治“红线”守护好生态“绿线”、安全“底线”。
立法与监督环环相扣。在有关立法工作中,大庆市还将龙凤湿地这一重要的蓄滞洪区,作为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围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作出相应规定,以“小切口”立法强化湿地保护的制度保障。
据兰毅辉介绍,大庆市还在湿地保护方面开展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的探索实践。2022年市公安局卧里屯分局在龙凤湿地保护区设立湿地警务室;龙凤区检察院与龙凤湿地保护区签署合作协议,共同保护湿地。今年,大庆市还建立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和“林长+河湖长+田长”协同配合机制,创新推行“林长+企业林长”制度,为下一步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利用提供了组织保障。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精灵”文须雀在冰雪中嬉戏。摄影/刘文斌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提供)
精彩普法:让孩子们走进湿地、爱上湿地
“今年,我们幼儿园组织全体在园幼儿和家长们共同参与了龙凤湿地的观鸟节活动,带领孩子们走进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大庆市龙凤区机关幼儿园副园长贾振淼说。
贾振淼向记者介绍,孩子们认识了近百种鸟类,了解湿地鸟类的生活习性,一系列如故事会、实物展览、手工制作、湿地体验、动物观察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幼儿们在感悟生态、感悟自然的过程中,增进对湿地的保护意识。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黑龙江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5050公顷,是中国最大的城中湿地,也是唯一位于城市之中且保留比较完整的淡水沼泽生态系统。对于城市而言,龙凤湿地具有面积大、鸟类密度高、原生性强等特点以及便利的交通条件,是开展湿地旅游的最佳场所。
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市民认识和了解湿地,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优势,龙凤湿地大力开展诸如龙凤湿地观鸟文化节等系列活动,让市民和游客可以走进湿地观鸟、赏鸟,感受大庆市特有的景观文化和大自然的魅力。”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人大代表白立平说。
据介绍,大庆市将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湿地保护法作为抓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点工作,在每年“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都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举办科普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着力提升市民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丹顶鹤在此繁殖栖息。摄影/刘文斌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提供)
全民守法:从“猎人”到“护鸟人”的转身
走进龙凤湿地,不少游人都会被一座名为“栖地”的残枪雕像吸引驻足。一支双筒猎枪,枪筒弯成圆圆的死结,几只鸟悠闲地栖息在弯曲的枪筒上。据保护区志愿者蔡抒桐介绍,这座雕像背后,还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雕像的设计者董义,曾经历从“猎人”到“护鸟人”的转变。20世纪90年代初,董义常常在湿地打猎。一次,他射杀了一只大雁。大雁是忠贞鸟,成双成对,一只死去,另一只一定来寻找。当董义想再次举枪时,他听到那只寻找伴侣大雁的鸣叫声,从清澈到沙哑,从嘹亮到凄厉。他似乎感受到,大雁也像人一样具有情感。深感内疚的董义,砸毁了猎枪托,弄弯了枪管,从此成为摄影师——保护鸟类、拍摄鸟类。
黑龙江大庆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志愿者蔡抒桐向游客讲述残枪雕像“栖地”背后的故事。摄影/冯添
随着湿地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大庆市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将龙凤湿地在内的8个湿地类型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为野生动物的繁殖、栖息、迁徙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和食物资源,当地群众保护湿地、爱鸟护鸟的意识越来越强。
今年以来,龙凤湿地内的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留受伤鸟类150余只,不少是当地群众发现后及时送来救治的。不久前,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因受外伤跌落到龙凤湿地,在救护中心工作人员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学动物医院的共同救治下,红隼很快痊愈,达到放归野外的标准。
放归仪式上,在记者的见证下,红隼被工作人员托起后,挥动翅膀,腾空而起,逐渐飞向远方。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312/t20231214_433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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