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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些亮点值得关注!

发布时间:2024-04-2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4月23日,记者从《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云南省红十字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促进云南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秦楷第 摄

  

  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云南省1996年7月24日颁布《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其施行27年以来,对促进云南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条例》修订后由不分章20条增至六章45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六章附则外,从职责与活动、财产与监管、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等4个方面的条文分别列入4个专章进行表述。既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又符合云南实际,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对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进行了规范,又对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从法律上予以保障。

  《条例》确定了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的原则,明确了各级红十字会如何开展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事务,并对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等作了规定。《条例》还增设了“促进与保障”专章,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在促进与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条例》依据相关上位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情形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条例》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近年来云南省红十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秦楷第 摄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云南地域优势,从细化红十字会工作职责,明确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各方职责,强化促进与保障、加强财产监管等方面,着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红十字事业发展新格局,为云南红十字事业发展行稳致远、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其中,《条例》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明确界定新形势下红十字会的具体职责,规范了红十字会“参与开展应急救援、应急救护和人道救助”的“三救”职责,“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依法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三献”职责,并明确通过政府拨款、捐赠等渠道设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金,还对志愿服务活动、红十字青少年、依法公开募捐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红十字会的财产监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本次修法的重点。《条例》从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捐赠人监督等层面,建立全方位、全要素的监督机制,对财产的来源、管理使用和接受社会捐赠等方面内容也作了规范。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依法推进红十字会公开透明建设。(夏方海)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4/fazhixuanchuan_0423/27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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