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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山东省首部关于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11章90条,充分考虑黄河流域的特点,总结黄河保护的实践经验,系统梳理当前黄河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问题进行制度设计。

  谈及立法背景,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振远说,近年来,山东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文化传承保护、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很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生态保护难题和高质量发展困境。

  “从制度层面看,黄河保护法施行后,我省相关法规规章设定的许多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从工作层面看,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滩区群众生活困难、文化保护传承措施不到位等,严重制约和阻碍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为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根据黄河保护法的精神,结合山东实际,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地方性法规。”刘振远表示。

  黄河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的要求,《条例》明确了水体保护、生态补水、水系连通、生态流量与生态水位、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制度,并对自然保护地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入海流路保护、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制度作出规定。针对流域内不同区域、不同领域污染的不同问题,规定加强流域重点区域协同治理,在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排污口监管、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衔接。

  《条例》多措并举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明确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省人民政府结合黄河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黄河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

  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黄河文化,对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条例》专设一章,健全完善黄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制度,明确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坚持的原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要求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文物古迹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建档,并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黄河文化产业发展,促进黄河文化产业与农业、水利、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培育黄河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打造黄河文化旅游品牌。

  “山东积极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地方性法规一体布局,以黄河保护条例和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为统领,以东平湖保护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和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立法为骨架,以沿黄九市协同立法为脉络,为我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实了法治基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丙昆说。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7137708702011417&strColId=5dd7d16ab53b452ab41e04b472f273dd&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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