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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文明风尚 建设美丽红桥—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发布时间:2021-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培育文明风尚建设美丽红桥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纪实

  文/红桥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法治是社会文明的基石,通过法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新时代坚持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2021年,在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两周年之际,为了进一步提升公众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美丽红桥建设,以法治方式巩固文明、卫生城区创建成果,助推全区“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以人大监督检验条例实施效果,促推各相关单位压实法律职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倡导文明行为,强化社会治理,让文明风尚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高度重视 跟踪问效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红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连续三年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穆强任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会暨执法检查组培训会,部署开展检查工作,印发工作方案,23个贯彻落实条例责任单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了自查报告。

  执法检查组立足人大监督职能作用,以推动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明察暗访、个别走访、现场询问、征求居民意见等方式,深入实地检查相关点位场所77处,检查范围覆盖街道社区、交通路口、公安派出所、经营场所、殡葬服务机构、文化和旅游景点、重要交通枢纽和网信管理部门,检查内容包括交通出行、社区生活、文明殡葬祭扫、文明经营、文明上网等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重点对2020年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实地检查水木天成临湾园社区、御河湾社区等重点点位,确认去年提出的23个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全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区街联动 立体监督

   在坚持去年经验做法基础上,今年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首次采用区街联动模式开展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各街道人大工委职能作用,动员全区九个街道人大工委成立执法检查小组,印发2020年执法检查问题清单,督促各街道执法检查小组同步对本街域内贯彻落实条例情况重点问题进行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部署会以后,丁字沽街道人大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人大代表对六段、光采、勤俭桥、东大楼、潞河、北平房、胜灾七个社区进行了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我们发现,社区的垃圾堆物清理不够及时,小区树木修剪打药不及时……”5月1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街道人大工委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依次听取各街道人大工委汇报街道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街道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总结经验,为常态化落实条例打下良好基础。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后,针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强、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的问题,咸阳北路街道高度重视,和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合作,不断提高执法力度,成功办理了我区首例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案件,对同德楼社区内公用部位随意堆放物品违法行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处罚款2000元……”5月21日,在咸阳北路街道彰武社区,执法检查组就行政执法和公安执法衔接配合问题专项听取了区司法局、公安红桥分局、区城管委、咸阳北路街道、西沽街道工作情况汇报,坚持问题导向,检查2020年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情况。执法检查组成员杨杨表示:“我连续三年参加了区人大常委会条例执法检查,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随着条例实施的不断深入,各执法部门的配合联动也越来越到位,随着处罚力度的加大,发生不文明行为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条例实施两年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肯定。

  同时,执法检查也发现,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逐渐提升的同时,一些顽疾还没有完全根治。个别老旧小区、高层小区楼道堆物、胡乱张贴小广告问题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创文创卫治理完成的环境问题在一些社区不同程度出现了反弹回潮现象。对于楼道堆物、不文明养犬、广场舞噪声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反复出现,管理机制还需完善,距离常态化和长效性治理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审议报告 长效推进

   6月28日,红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贯彻实施好条例,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审议意见。

  执法检查报告针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情况,聚焦常态化宣传不到位、社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不强、协同推进条例实施机制不健全和常态长效机制不完善等四方面问题,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好自身所肩负的法定职责,明确牵头部门,建立起自上而下、高效顺畅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发挥现有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作用,对执法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协作共享。将条例的贯彻执行融入长期工作规划,注重与常规执法工作相结合、与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相衔接,对不文明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多方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定期宣传教育等方式进行长效监管,实现常态化治理,让条例持续发挥效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发现问题不是执法检查的最终目的,连续三年的条例执法检查虽已告一段落,但条例的实施绝不只是一朝一夕,更要保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条例颁布实施两年以来,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市民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提升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下一步,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强化监督,持续跟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进一步倡导文明行为,强化社会治理,以法治方式巩固文明城区和卫生城区创建成果,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贡献人大力量。(执笔人:陈佳雯)


原文链接:http://www.tjrd.gov.cn/jdzh/system/2021/08/17/0300221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