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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2024年3月27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0628/202403/82d993d6-874e-4a0d-ba75-b3d2bfb2ef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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