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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大网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承德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承德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唐山市节约用水若干规定》,该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廊坊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衡水市爱国卫生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邢台市快递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邢台市快递业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爱国卫生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邯郸市爱国卫生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hbrd.gov.cn/system/2024/03/29/101297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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