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庭凯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2024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王庭凯为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03/28/0300307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