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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8-2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人大网讯 8月11日,平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查看了东高村镇大旺务村矿山修复地块、峪口镇中关村科技园、大华山镇梯子峪村精品民宿和老杂散劣果园,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洁指出:1、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紧扣法规条款,增强执法检查实效,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推动《条例》精准有效实施。2、要积极推动绿色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执法检查组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深入基层群众,加强宣传引导,精准聚焦关键问题,持续探索平谷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新路径,为推动生态涵养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凝聚共识、汇集合力。3、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区政府要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将生态涵养与经济发展有机衔接,为平谷农业林业果业产业插上文创和科技的翅膀,打造休闲旅游精品特色,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推动绿色保护实现富民增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志奇、李福芝、王昕、尉欣、张东伟和全体组成人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视察。区规自分局、区文旅局、区园林绿化局和属地相关负责人陪同。(区人大研究室 大华山镇 峪口镇 东高村镇)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qrd/202108/t20210819_2471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