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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结合国家公园法起草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地法立法

发布时间:2024-01-3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立法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为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依据确有必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将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一并考虑)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资委获悉,该委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国家公园法起草工作统筹考虑自然保护地法立法。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有代表和代表团提出两件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议案提出,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但实践中,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缓慢,对各类自然保护地实施顶层设计的法律规范缺失,随之带来管理体制不顺畅、产权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建议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明确政策目标、管理原则、发展机制、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类型及划分等。

  据悉,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正在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同时,统筹推进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工作,已形成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国家公园法草案和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下一步,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情况,加强研究论证,为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朱宁宁)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4/fazhixuanchuan_0130/2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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