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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4-01-21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人大

  在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中启航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起步之年,也是市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新之年。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在稳中求进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本届人大良好开局,展现了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

  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5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1个,开展执法检查4项,组织专题调研5项;大会期间提出的728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6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5人次……

  坚实的履职足迹里,是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是攻坚克难的硬作风,是埋头苦干的真担当,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扎根津沽大地的生动诠释,无不镌刻着市人大常委会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天津实践提供法治保障的坚定步伐。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主动作为服务大局

  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机制,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基本功,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宪法精神。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一次次面对宪法的庄严宣誓,内化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担当。

  “十项行动”是市委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重要抓手。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代表有作为。常委会将助力“十项行动”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结合履职定项目,千方百计抓助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效促进良法善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遵循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制定修改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专门作出决定;制定食品安全条例,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监管体系;制定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鼓励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制定道路运输条例,规范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人才支撑立法。三次审议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决定提请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更好地促进和保障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修改职业教育条例,有效完善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制度机制;制定全国首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推动教育与产业紧密对接、人才与发展有效匹配。

  ——突出弘德立法。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推动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

  ——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修改湿地保护条例,保障湿地生态安全;制定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作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持续深化区域协同立法。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首次编制协同立法规划,安排39件协同立法项目。

  ——高水平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聚焦高质量发展所需、高水平改革开放所急、高效能治理所盼、高品质生活所愿,突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确定安排审议、预备审议和调研三类项目合计142件。

  ——实现立法联系点各区全覆盖。常委会积极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新设立6个联系点,总数增加到23个,架好“连心桥”,开好“直通车”。

  ——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5件政府规章和48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现线上运行并向公众开放。

  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监督更富成效

  “执法检查组严格依法开展检查,注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先后检查11个市级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实地检查养老服务相关单位116个,委托8个区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委托第三方开展养老服务网络问卷调查,市民积极响应,9590人参与……”今年5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大局所向,民生所系,监督所至。一年来,常委会统筹运用多种法定监督方式,聚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寓监督于促进发展之中,推动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法定义务有效履行、法定权利充分保障——

  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审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深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城市更新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审议乡村振兴情况报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擦亮绿色发展“鲜明底色”,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专题调研;

  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议就业促进、儿童健康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推进社会治理,审议安全生产、燃气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为侨服务开展专题调研。

  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同出台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实践的基础上,推进三地人大监督重点同向、动作同频、效果同进。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活力在代表。

  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刚刚选出,常委会即编发代表应知应会学习材料,各选举单位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培训,帮助新任代表加强对专业领域知识的了解掌握,快速进入代表角色,在立法、监督中发挥专业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273名代表,保持经常性交流、常态化沟通,更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组织代表入家进站接待群众、利用网络加强联系、深入基层视察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

  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真正体现。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88件议案,常委会认真研究采纳,其中67件议案已经转化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项目。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保证代表的“金点子”源源不断地转化成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金钥匙”。

  “促进北大创新链与我市产业链融合共赢;推动通用技术机床研究院落户天津;云账户贯彻‘十项行动’30条具体措施服务8500多万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年初,常委会向全市四级13800余名代表发出做助力“十项行动”积极践行者的号召,营造“万名代表在行动”的氛围。广大代表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

  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做对党绝对忠诚、抓好理论学习、深化民主实践、依法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从严管党治党的表率。

  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范常委会机构设置,保障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立法工作各环节认真把关尽责,在监督工作全过程做好组织实施,在代表工作各方面持续深化拓展。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当好参谋助手。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职“第一程序”,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出台推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的若干措施,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密切与基层人大联系,指导各区、乡镇人大深化民心工程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进民心工程代表会商制,推动办好民生实事。

  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助力“十项行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团结奋斗、笃行不怠,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ww.tjrd.gov.cn/xwzx/system/2024/01/20/0300301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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