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人大:地方立法“小”切口 破解食品安全“新”问题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继2022年制定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小快灵”立法的再次尝试。《规定》共16条,以网络餐饮“小”切口,做食品安全“大”文章,成为常州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生动实践。
回应关切
网络餐饮亟须立法规范
近年来,网络餐饮迅猛发展,因其服务便捷、选择多样而备受消费者青睐。与此同时,网络餐饮由于链条长、环节多、隐蔽性强,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不提供堂食的纯外卖店大多选址偏僻,如何实现有效监管,成为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外卖包装多为塑料材质,遇高温释放氯化氢等化学物质,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亟需加以规范”、“由于外卖平台审查不严,外卖商家无证经营,超期限、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当立法加强外卖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开放,拓展公众、新闻媒体等多元力量参与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渠道”……2023年初的常州“两会”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成为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
与此同时,在2023年初开展的关于网络餐饮的问卷调查中,有70%以上的受访群众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较低,认为网络餐饮在加工制作、配送服务、包装材料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隐患。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立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既是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关切、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的具体行动,又是巩固常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践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促进网络餐饮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研究并经市委同意,直接将《规定》确定为2023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汇聚众智
各方合力齐促《规定》出台
由于《规定》紧贴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从2023年2月开始,就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提前介入规定起草工作,组建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工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参加的立法工作专班,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同步推进《规定》起草、调研和论证修改工作。
立法工作兼听则明,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规定》草案在提交审议前,通过问卷调查、立法协商、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拓宽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一审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法规草案发送全体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人大、市各相关部门、民主党派、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市级媒体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等,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及时将草案修改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得到省人大的精心指导和帮助。
为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连心桥”“直通车”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赴湖塘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互联网+明厨亮灶、外卖封装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市民代表、律师、执法人员以及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经营者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近30条,其中,“明确信息公示要求和具体标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公开餐饮后厨,提升网络餐饮透明度”“明确外卖封签制作和使用标准”“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多条建议被吸收采纳。
创新监管
多措并举共守食品安全
2023年初,《规定》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为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把握网络餐饮的特点,系统梳理食品安全风险点和立法空白点,坚持“有几条立几条,立几条成几条”的立法思路,推动“小块头”发挥“大效用”。
“强化社会共治”是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规定》重点围绕网络餐饮食品加工制作现场、外卖封装及包装材料、配送过程等网络餐饮服务特有的食品安全风险环节进行规范,通过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机制,系统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治理体系。
《规定》细化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信息公开内容,明确公示的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可以放大查看,便于社会监督;在全省首创以立法的形式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触角作用;将省内首条、常州首创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相关经验做法固化升级,推动街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律自治;还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明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网络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合法经营。
“明确外卖封装责任、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也是《规定》的另一显著特色。从网络餐饮“全链条”监管来看,“盲区”容易出现在不透明的后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为了让“影子店铺”“幽灵外卖”无所遁形,避免送餐人员“恶意加料”,《规定》明确全面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要求第三方平台设置实时公开专区、标识等,为消费者提供指引,接受公众监督;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物对配送的食品进行封装,并确保开启后无法复原,同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封签的制作、使用规范,实现外卖封签的标准化、规范化。
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职责,要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其工作体系,定期开展专题调研;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重点关注消费量较大、不提供堂食等几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行政合规指导,帮助落实主体责任。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表示,《规定》是常州在新兴领域立法的一次重大实践,希望通过立法推动监管完善,提高共治水平,更好地保障网络餐饮新业态良性发展,在“看得见”的基础上实现“管得好”,更好地守护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1-09/190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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