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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

  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 12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增加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体制的内容,完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布局要求,还对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在内容中完善了“三城一区”功能定位。为给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更多科技创新后备力量,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市支持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11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了修改情况的报告,共有1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意见。会后,法制委员会征求了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语言文字专家、政府相关部门意见,赴市科协召开座谈会听取科技、法律领域专家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在市政协开展了立法协商。12月13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主要修改包括,增加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体制的内容;完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规划布局要求;对标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完善“三城一区”功能定位;增加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内容;增加政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的要求等。

  调研中有意见提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五子联动”的“第一子”,条例应当予以体现。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条款修改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为主要平台,坚持与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调研中还有意见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三城一区”功能定位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了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功能定位的表述。

  此外,应当加强青少年科学精神和创新兴趣培养,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更多科技创新后备力量。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相关条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支持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zyfb/zt/bjs16jrdcwhd07chy/mtjc/202312/t20231228_3516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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