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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种业“芯片”牢牢攥在自己手中

发布时间:2024-01-1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把种业“芯片”牢牢攥在自己手中

  培育一粒好种子,必须有好的育种材料,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种质资源。如果把种子看作是农业的“芯片”,那么种质资源就是芯片中的“芯片”。

  推动现代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必须把种业“芯片”牢牢攥在自己手中。

  我国现行的种子法,从立法目的到具体制度,从育种创新到开发利用,对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进行了全方位强化。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种子法执法检查,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保护地建设情况,确定为检查重中之重。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近年来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进一步夯实了育种创新和种业振兴基础。

  保护和利用好种质资源,首要之处就是做好摸清家底工作。2021年至2023年,农业农村部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这是新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新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12.4万份。

  与此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种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仅2021年至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近40亿元,用于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制(繁)种基地建设以及玉米大豆种源攻关,有力提升我国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能力。

  牢记保障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全国各地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稳步推进。

  河北省依法编制实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中长期规划,建成省农业生物资源保存中心库,收集保存了74种作物86854份,占到国家长期库保存总量的18%。江西省建成了国内首个自动化存取的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保存能力达到30万份,认定了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10个,其中包含国家级1个。

  福建省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发现100多个茶树品种及长汀野生果“香腾孢”、南靖柴蕉、屏南棒桩薯等一批较为珍稀的种质资源。内蒙古自治区建成3家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圃),认定3家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建设了阿左旗野生肉苁蓉、科右前旗野生大豆2个原生境保护区,共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8万余份、牧草种质资源1.7万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3万余株。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长期战略保存种质资源达到53万余份,保存数量位居世界第二。建成世界一流的国家作物种质库,保存能力150万份,可满足未来50年战略保存需要。近年来,国家级库(圃)每年分发资源都在10万份次以上,服务各类育种创新主体超过1500个,为支撑我国科研育种、重大种业成果产出和粮食安全提供了种质资源保障。

  在此基础上,我国加大育种创新攻关力度,良种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节水小麦、优质水稻品种选育取得新突破,高产高油大豆、短生育期油菜、耐盐碱作物等新品种不断丰富。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在96%以上,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超过95%,保障了中国粮主要用中国种。

  整体上看,随着种子法的有效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合理利用水平逐步提升,优品良种越来越丰富,种业发展向高质量迈进。

  种质资源是现代种业振兴、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开展的种子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还发现一些制约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方面问题。

  比如,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优异基因挖掘仍较薄弱,共享利用还有待提高,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和野生近缘种存在消失风险,等等。这些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体系,依法推动解决。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为,要扎实推进种子法实施,全面落实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制度举措,推动加大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保护地建设力度,做好全国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鉴定利用工作,防止优异种质资源流失,不断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fzlt/202401/t20240111_3532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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