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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设立全国首个 “长江保护日” 定为每年8月19日

发布时间:2023-12-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12月13日,马鞍山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的议案》。会议决定,同意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时间为每年8月19日。据悉,这是全国首个“长江保护日”。

  设立“马鞍山长江保护日”是该市上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科学论断的具体行动,对该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马鞍山长江保护日’参与对象主要还是立足马鞍山市。”12月14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胡支农告诉记者,聚焦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同时,面向全省、全国,广泛邀请国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知名院士和专家学者、国内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城市以及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院所共同参与,使得这一重要的日子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长江保护的重要抓手。

  “今后每年将以市政府名义举办‘马鞍山长江保护日’活动”,胡支农介绍,通过解读马鞍山长江保护重要举措,发布长江保护重大成果、重要决策,长江保护修复法治讲坛,长江大保护司法修复中心挂牌仪式,开展通报表扬等,主要活动包括启动仪式、长江文化论坛、新能源暨节能环保发展主题论坛和长江生态游等。

  据介绍,借助“马鞍山长江保护日”这一载体,该市将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保护长江生态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长江生态的具体行动中,共同守护长江生态资源,谱写出“在马鞍山看见长江该有的样子”新画卷。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7028630737799175&strColId=99221cd94fee4b978530071fdb40bf0c&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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