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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条例》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记者从拉萨市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23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新制定的《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是拉萨市首部关于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共设二十七条,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水系的保护原则和主要保护制度、保护责任分工、具体保护措施、经费保障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据了解,为改善拉萨城区的生态环境,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2019年拉萨市投入9.8亿元资金恢复了纳金片区中心水轴水系,加强了布达拉宫周边、南干渠、中干渠、北干渠四个水系的建设,在水系周边建成了步行道,安装了照明亮化、休闲健身等设施,该项目全长约53.1公里,有力提升了市容市貌,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

  水系保护具有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特点,相关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常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必须要有贴近市情、水情且保障有力的管护依据。制定《条例》是拉萨市在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上当好排头兵的重要体现,对于保护全市水系生态环境,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桂芹说:“《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拉萨市在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为科学有效管理和保护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3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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