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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大突出“四个凸显” 全力以赴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市二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充分凝聚监督合力、发挥代表作用、突出目标导向,凸显了监督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人民性、实效性,有效加强和改进了昌都人大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凸显政治性。深刻把握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学习创新理论强指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人大监督的重要论述,作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优势和行使监督职权的行动指南,确保人大监督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服务大局强作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制定关于推进“三区一高地”创建方案,立足大局所要、人大所能、法治所需系统谋划要监督什么、能监督什么,先后听取审议政府专项报告28个、开展执法检查6次、开展专题调研6次,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问题87条,有效提升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色。对标市委部署强落实,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监督活动和重要监督事项20项,根据市委要求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聚焦基层治理、农牧民增收等领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及开展专题调研7次,切实做到了与市委同声相应、同频共振。

  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凸显权威性。深刻把握人大监督的法律属性,立足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用党委重视支持提升人大监督权威,采取“审议意见+执法检查报告、工作报告、调研报告”形式,及时主动向市委报送专题报告18份,均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其中,5份直接批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落实,2份下发全市各级各部门传阅学习,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制度优势、体现了人大作为。坚持用宪法权威提升人大监督权威,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职务251名,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187人次,提升了人大选举任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升人大监督权威,依托“昌都人大”微信公众号、会议公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审议意见、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结果、整改落实情况等,接受群众和舆论评议,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三是发挥代表作用,凸显人民性。深刻把握人大监督的人民属性,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制定计划时紧贴民意,每年注重把人大代表收集的群众普遍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列入监督计划开展重点监督,先后针对大学生就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情况开展监督18次,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办理建议时解决民盼,坚持把代表建议的小事当成人大监督的大事,制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通过常委会班子成员重点督办、各委室对口联系督办、提议代表参与督办等方式,高质量办复市二届人大以来收集的313件代表意见建议,得到代表满意和群众认可。重点督办时尊重民愿,坚持把解决群众最直接、最揪心、最现实的问题作为重点督办事项,连续两年从代表建议中筛选2—3件群众最迫切需要、最希望解决,而又无预算列支、无项目支撑的建议,用好1400万元(每年700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经费解决5个民生项目,推动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抓落实”转变。

  四是突出目标导向,凸显实效性。坚持法度和温度相统筹、力度和实度相促进,聚焦“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这一监督目标,在把握监督尺度中提实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依法履职结合起来,既依法监督增强刚性,确保人大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把握尺度支持工作,帮助“一府一委两院”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确保始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强化跟踪督办中提实效,建立审议意见、视察意见、执法检查问题和调研问题清单制度,在严格审查书面反馈报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实地检查,实现了“监督—报告—整改—检查”的闭环监督。在用活监督方式中提实效,在用好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等常规监督手段的同时,坚持原则、动真碰硬,用活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通过责令市政府说明情况1次、开展5次工作评议、2次专题询问、3次满意度测评,有效提升了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让人大监督“长出了牙齿”。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dxrd/4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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