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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联清在泉州开展海洋经济立法和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11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在泉州市惠安县、洛江区、台商投资区调研,听取对我省海洋经济立法的意见建议,了解当地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黄新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有关同志参加。

  

  周联清主持召开《福建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立法座谈会,听取市县人大以及发改、海洋渔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建议。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17年半,始终高度重视海洋事业发展,先后提出要建设“海上福州”和“海上福建”,强调要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海洋经济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认识立法对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为推动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周联清强调,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行业范围广,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制定我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要衔接落实好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挥好地方立法补充性、实施性、探索性的重要功能。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总结提升近年来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高质量立法为我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周联清实地察看了东园镇锦厝古厝、崇武古城、洛阳桥等,充分肯定泉州市及有关县(区)保护利用古厝古建筑的做法和成效,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省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0-18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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