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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为自治区改革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为自治区“十三五”圆满收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决定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1436/lfg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