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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蓝图绘到底,美丽中国看“浙”里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一张蓝图绘到底,美丽中国看“浙”里

  郁郁青山江水平,人倚断桥云西行。浙江,青山隐隐,绿水悠悠,让无数游人感慨“能不忆江南?”。

  循迹溯源,这幅绿水青山的美丽画卷起笔已久。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亲自擘画“八八战略”,作出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自此,一条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发展道路应运而生。

  战略擘画开新局,一张蓝图绘到底。

  20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以“人大方式”助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着墨于余村这个坐标的一点绿意,已在浙江大地生根开花、枝繁叶茂。

  一滴水珠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余村背后展示着一条绿色发展路径

  秀丽的天目山脉,自西南延伸东北,余脉收尾处就在湖州市安吉县的余村。初秋远望,青山似黛,水色如翠,白鹭在湖边曼舞。

  这片美景,蜕变于隆隆炮声、滚滚烟尘。曾经的余村开采石矿,建水泥厂,“山是秃头光、水成酱油汤”。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入村调研,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18年来,这一理念指引着余村,从落实环境整治,到发展绿色产业,如今“人在余村走,就是画中游”,已成宜居宜业宜游之地。

  余村蝶变,折射出的是发展观念的变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而浙江生态文明的建设,离不开人大的身影。

  以2005年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为起点,湖州人大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决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决定,用制度支持保护绿水青山。

  2003年,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20年来,浙江一以贯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从环境整治向美丽浙江的历史性跃迁。2019年,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生态省。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创成4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居全国第一。

  2020年5月,浙江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关于设立8·15‘国家生态文明日’的议案”,希望通过设立国家层面的纪念日,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制度保障。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一滴水珠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余村背后展示着一条绿色发展路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定会指引美丽中国建设不断发展。”听到结果宣布,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安吉县余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难掩激动,“总书记在余村提出这一理念日子终于成为了全国的纪念日、活动日,太有意义了。”

  制度固化“浙江经验”,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

  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山是江浙之巅,水是六江之源,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的美誉。2019年起,丽水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景宁县大均乡发布乡级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景宁县财政据此向大均乡“两山公司”支付188万元,成为全国首笔生态产品购买资金。

  大均乡乡长詹惠淇向记者介绍,大均乡水资源丰富,出境断面水均达国家Ⅰ类水标准,大均乡抓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机遇,重点打造国际急流水域救援培训基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我们努力打开‘两山’转化新通道,形成了一条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詹惠淇说。

  2020年9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和提升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2022年5月2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专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章,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本制度框架。这是全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作出规定。

  黛瓦粉墙,青石板路,溪清见底,游鱼成群。在溪头村,望着潺潺溪水,丽水市人大代表、溪头村党总支书记曾志华颇有感触:“有好生态、好风景,人们才会往乡村跑,乡村经济才会发展好。”

  好生态怎么来,只能靠保护。回想起十几年前,溪头村河道垃圾堆积,曾志华与附近六个村的村委会主任协商签订联合护溪合约,共同保护河湖水质。如今,溪头村已是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景色秀丽,游客如织,全村人筑梦“溪头”,再塑魅力故乡的同时,也打开了“美丽经济”的大门。

  《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近年来,丽水人大出台了一批“小快灵”的“绿色”法规,助推生态成为当地发展最大的特色、最大的优势、最响亮的品牌。

  2017年,《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审议通过,这是对浙江河长制先进经验的固化,也为规范河长工作行为和职责提供了重要依据,成为国内首个省级层面关于河长制的地方性法规。为浙江持续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奠定了扎实基础。

  杭州市上城区羊血弄10号是“湖滨晴雨”基层立法联系点所在地。工作室负责人徐利民告诉记者,“去年立法信息员郑凌提出对省一级的固体废物监管系统和固体废物行业监管系统进行整合,该建议在新修订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得到了体现”。杭州市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拓宽公众反映意见、参与立法途径,让家门口的环保建议直达立法机关。

  窥一斑而知全豹,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浙江省立法固化经验,保护生态文明的缩影。

  2003年制定《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制定《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制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据统计,近20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法规40余件,建立起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和水气土废等各要素污染防治单项法规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体系,并对重要水体、自然保护区等特定区域进行了专门立法。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20年久久为功,接续奋斗不停歇,锲而不舍抓落实,浙江不断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

  好生态催生新业态,“绿色监督”成效处处可见

  “漓水清,渚山奇,兰香满棠棣……幽兰花春深飞入小轩窗,越女正梳妆。”歌曲描述的是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棠棣村。

  全国人大代表、棠棣村党总支书记刘建明向记者介绍:“2003年以来,为了整治村庄环境,搬迁了村内的印染企业,原来在厂里打工的父老乡亲转型走上了培植兰花和花木这条绿色产业之路。”如今,棠棣村成为远近闻名的花卉特色专业村,拥有3万余亩的花木基地,2022年棠棣村村民人均收入突破12万元,花木苗圃内绿意盎然,生机无限。

  思路一变天地宽。利用自然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壮大“美丽经济”,“点绿成金”的新奇迹落地生花。

  “现在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作为人大代表,也在村里开展相关普法宣讲,积极参与监督活动,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刘建明说。

  2017年,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听取上一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报告。2021年,在数字化改革基础上,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将环境报告制度与人大监督专题询问结合起来,开展三级人大“云询问”,人大代表通过视联网,“面对面”畅谈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动报告制度在基层的落地见效。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动真格、出实招、见实效。

  2003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生态省建设决定后,2004年即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接着又连续3年进行跟踪督查。此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力度。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就节能减排、节约集约用地、保护海洋环境、建设生态公益林等听取工作报告,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建立并完善听取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就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洪排涝、大气污染防治、剿灭劣V类水等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针对垃圾分类“民生小事”,确保浙江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

  2023年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后,持续围绕生态环境改善和美丽浙江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出台了《关于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行走于山水浙江,“绿色监督”的成效处处可见。

  好生态催生新业态,美丽乡村孕育美丽经济。绿水青山建得更美,金山银山做得更大,绿色正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1/t20231106_3295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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