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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院前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院前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从今年5月开始对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10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组先后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和鹤岗等4个市及所属部分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赴外省(市)学习考察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报告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及卫健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院前急救组织保障体系初步构建,网络布局不断完善,服务能力逐渐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提高,院前急救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院前急救水平有了新提高。

  各地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设置辖区院前急救中心(站),并针对社会公众,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重点人群和救护员进行培训。目前,全省有可执行院前急救任务的救护车1641辆,急救装备配置5646个,院前急救人员4755人。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以上,3分钟出车率达到95%以上,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以上,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分钟之内。

  报告指出,尽管我省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国家要求和发达地区相比,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急迫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随着对院前急救能力建设越来越重视,全国各地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院前急救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关法规建设也取得很大进展。为更好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做法,调研组赴天津市、吉林省长春市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进行了学习考察。总体上看,院前急救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在政府高度重视、完善地方立法、部门协同推进和公众积极参与方面做得非常到位。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投入,把院前急救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加以推进。哈尔滨市作为省会城市可先行先试,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我省院前急救事业走上法治化道路作示范。同时,建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持续发力,广泛宣传普及急救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院前急救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1/t20231106_3295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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