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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 留住石油工业记忆 克拉玛依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哪些属于石油工业遗产?我们该如何保护?2020年6月1日起,《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些问题迎刃而解。

  

  《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是继《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后,该市出台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新疆第一个针对石油工业遗产保护开展地方立法的城市。

  

  克拉玛依是新中国成立后勘探开发的第一个大油田,被誉为新中国的石油长子,更是中国石油工业的西圣地。经过几代石油人的建设,克拉玛依从荒漠戈壁,变成了现代宜居城市。但是,随着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人们对石油工业遗产资源稀缺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够,石油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如,缺少法律保障机制、石油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的职责不明确、工作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保护与利用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不足、全社会对石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意识薄弱等问题有待解决。随着油田和城市的开发建设以及老一代石油工人的逝去,很多有价值的石油工业遗产特别是非物质的石油工业遗产正在逐渐消失。尽快将这些重要的历史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加以保护,让克拉玛依的石油精神传承并得到发扬,就成了摆在大家面前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列为2018年地方立法审议项目。

  

  2018年8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结构较为合理、内容明晰,表述规范,但条例草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加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解决本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2019年3月至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成立调研组,就条例草案相关内容先后与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等相关专业人员和文化界专家对草案进行研讨。同时,先后深入克拉玛依四个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2个社区和9家石油石化企业进行了调研,与两百余人进行了19场次座谈,并赴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就相关立法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学习。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条例草案修改事宜,发函征求地方立法专家顾问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先后两次通过《克拉玛依日报》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共收到200多条(处)修改意见和建议,采纳了50余条(处)。

  

  经过不断修改完善,2019年8月29日,《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经克拉玛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正式通过。9月20日,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克拉玛依市石油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保护克拉玛依的石油工业遗产,就是保护好石油这张城市名片,更是保护新中国的石油工业遗产。积极、合理的保护与利用石油工业遗产,对于传承城市的精神文化,弘扬石油精神,留住一代石油人的“乡愁”,丰富城市内涵,传承和弘扬克拉玛依石油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1166/zsxr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