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持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成都的生动实践

发布时间:2023-10-3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持续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成都的生动实践

  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成都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奋力打造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成都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近五年先后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230余项,确保与市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成都市委在一年内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两次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思想政治、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了人大工作有力支持和坚强领导。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只有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新征程上,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坚定用新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定向”,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六个必须坚持”,抓好“六个方面任务”,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推动人大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要以市委部署要求“聚力”,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做到市委的部署要求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与市委同向同心、同步发力。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支持和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共建立法协作基地,建立28个覆盖全部区(市)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确保立法广泛汇聚民智、充分体现民意;坚持为民监督,围绕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环境保护、城市安全等民生关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调研视察,不断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民呼我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活动,近五年来帮助群众解决问题3.9万余个,建成全市1654个“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组织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82件、建议3239件,推动办成一批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实践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的内涵,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和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活力。

  新征程上,要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围绕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着眼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提升,对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规范和系统整合,进一步丰富市民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形式,确保人大工作符合全过程人民民主新要求。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化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完善代表“家”“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民主民意平台载体,健全年度议题公开征集、监督事项提前预告、工作结果及时公示以及“四不两直”调研等制度,力求议题设置来自人民、履职成果惠及人民、工作评价交给人民。要保障实现人民权利,把“解决问题”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和根本价值取向,自觉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在倾听群众呼声上出实招,在维护群众权益上下实功,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办实事,持续加大民生实事项目督办力度,更好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服务中心大局,更好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又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良法、促善治,近五年制定地方性法规21件、修改28件、废止5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3件,较好地发挥了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强监督、助发展,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6个,检查2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坚持议大事、决大事,依法决定重大事项29项,体现了党的主张和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实践证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只有紧扣全市发展大局履职尽责,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人大工作才能彰显担当作为。

  新征程上,地方立法要更加高质高效,认真贯彻修订后的立法法,加快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和成都发展现实需求安排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坚持重大立法项目“双组长制”,完善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确保所立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持续优化法治供给。实施监督要更加有力有为,紧扣建强“大后方”、唱好“双城记”、做强“都市圈”、建好“示范区”、打造“幸福城”等重大战略实施,紧扣扩大内需、产业建圈强链等“九个有力有效”重点工作落实,紧扣教育、医疗、养老等重要民生事项落地,深化拓展监督工作,适时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切实把监督成效转化为发展实效。决定任免要更加依法依规,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定期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组织满意度测评等工作,督促决议决定执行到位;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候选人见面、法律知识考试、任职陈述、表决投票、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和仪式,健全听取审议履职报告、履职满意度测评、跟踪督促整改等任后监督机制,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代表工作要更加做深做活,完善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和管理机制,加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推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活动走深走实,使人大代表真正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民意窗”、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代言人”,促进市委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使民意民智更好汇总起来、党的政策更好传播开去、改革发展决策更加科学有效。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0/t20231030_32901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