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原标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9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总结推广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了“枫桥经验”。60年来,“枫桥经验”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发展为“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实践中形成了“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新时代特征。
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朱恒毅表示,该决定共14条,立足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实现路径、各方职责义务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省力量共同参与,合力推进。
决定紧紧围绕“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新时代实践特征,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促进社会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广“武林大妈”“红枫义警”“海霞妈妈”等实践证明的好的做法;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着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四智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治理数字化应用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数智支撑体系。(记者岳德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0/t20231002_32701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2024-11-28中卫市:多举措强化财...
2024-11-27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开展...
2024-11-27金凤区: 调研国有自...
2024-11-27石嘴山市:调研贺兰山...
2024-11-27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024-11-27青铜峡市:视察“两县...
2024-11-27强化人大监督质效 助...
2024-11-27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
2024-11-27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