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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在天津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0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人大网讯 9月26日,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机制第十次会议在天津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秀领,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齐静,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喻云林,副主任殷向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董仚生等出席会议,三地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机构、研究室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会前,天津市委书记陈敏尔会见了参会人员。
会上,与会人员讨论了《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规划(2023-2027年)(草案)》和《天津市(北京市、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草案)》。
李秀领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增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觉和使命担当,为推动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要巩固协同立法成果,抓好立法规划的实施,区分轻重缓急和优先顺序,确保规划贯彻落实。要做好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决定的衔接与协同,为同步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会后,与会人员赴天津天开高教科创园、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法制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yw/202309/t20230928_3269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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