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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做好云南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27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高质量做好云南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滇就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云南民族工作和人大民族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少数民族代表学习班在云南昆明开班,各地代表亲身感受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各族人民亲如一家”的浓厚氛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云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调研报告,完成年度重要监督工作;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应邀参加首届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并作主题演讲,交流云南人大民族工作经验……9月以来,随着多个重要活动的开展,云南人大民族工作受到关注,获得频频点赞。

  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扎实推进人大民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云南是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最多、实行区域自治民族最多的省份,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聚焦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三个定位”指示要求,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19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从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等方面作出规范,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省政府出台实施细则;2021年,组织开展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实地察看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督促省政府出台实施细则,增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先后批准制定《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单行条例,推进各地示范区建设工作。云南省还在2020年全面完成了37个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修订工作,民族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云南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云南民族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

  聚焦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边境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支持力度,促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及时出台《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专题调研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情况,批准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单行条例,受到高度评价。

  “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民族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深切感受到,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工作必须更加强调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今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就把开展关于云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专题调研列入了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相关工作,高质量完成了调研报告,既全面总结了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也查找剖析了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领导肯定。

  省人大民族委员会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依法履职尽责,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贡献人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09/t20230927_3267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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