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2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唐标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请审议。
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稳就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的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职责,认真实施国家“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扎实落实201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2021年、2022年我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5%、5.6%,保持在6.0%的任务目标以内,其中2022年城镇调查失业率首次与全国持平。2023年1—7月,我区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高位推动稳就业保就业。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把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蓝天立主席亲自谋划推动、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自治区人民政府不定期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就业工作,并将城镇调查失业率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推进。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每年召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等部署推动,并深入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就业工作实际问题。人社、调查统计部门推动开展市级城镇调查失业率调查统计工作,将调查失业率指标纳入对设区市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人社、教育部门每年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实施“留桂就业计划”。人社、乡村振兴部门抓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助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大力发展经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就业资金保障力度。国资监管、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和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规划确定的就业、培训、劳动权益维护等主要发展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全区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08.0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5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37万人,分别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任务的120.1%、143.14%、169.06%。
(二)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容量。强化经济拉动就业能力。建立区—市—县三级调度机制,每月开展常规性经济运行分析,每季度开展全区经济运行分析调度,强化精准调度和综合施策,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2020年以来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全力稳经济促增长,稳住就业基本盘。2021年、202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两年年均增长5%,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较2020年分别新增647家、2541家。2021年以来安排自治区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4.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77.5亿元,推动63个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以高质量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岗扩岗。推进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三年行动,出台稳市场主体20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2022年底全区实有经营主体总数突破400万户、私营企业突破100万户、个体工商户突破300万户,创造一批新的就业岗位。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稳岗拓岗。持续对标一流水平,制定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规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测工作,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2年底我区企业活跃度为7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促进新增一批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调研服务”行动,截至2023年7月31日,区市县共收集企业反映各类问题5156个,已办结4771个,办结率达92.5%。建立工业振兴特派员机制,强化企业用水、用电、用地、用工等要素保障,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完善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就业政策。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助创业、兜底线,落实落细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政府层面出台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12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在促进稳岗扩岗方面,实施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扩”等减负稳岗政策;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方面,实施重点群体社会保险补贴、求职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在支持创业方面,实施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发展等政策;在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方面,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券补贴等政策,2021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各类就业补贴72.28亿元。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结合各类市场主体情况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增值税留抵退税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释放税费政策效应,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提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2021年我区新增减税降费225亿元,2022年我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费711.24亿元。推动政策快速直达。梳理编制我区“稳就业”政策清单,公布就业政策清单和办理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自治区一级对市县实行月调度机制,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部分就业补贴申领业务实现线上办理,依托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方便企业和个人享受政策。实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对高频事项、联动事项实施“打包办”,推广告知承诺制,落实补贴申领实名制。强化就业资金保障。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累计筹措各类就业资金12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2亿元、自治区资金27亿元,财政、审计部门每年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有力促进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
(四)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持续加大“书记校长访企拓岗”行动力度,深入挖掘政策性岗位,拓展企业吸纳、创业引领等渠道。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升学扩招、“三支一扶”、乡村医生、社区专干、科研助理员招聘;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2022年招用首批4868名高校毕业生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行政村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优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主动到人社部门登记求职的毕业生做到5个工作日内联系并提供就业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精准服务。2021届、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分别为84.66%、81.65%,年末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截至2023年8月31日,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83.08%,同比提高1.43个百分点。促进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统筹协调劳务输出与就近就业,落实粤桂劳务协作协议,共建“一县一企”“一县一园”,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点对点”送工服务。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全区累计建成自治区农民工创业园48家,带动创业就业44.08万人。2023年二季度,广西农民工总量达到1437万人,同比增长1%。推进劳务输出组织一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一批、发展产业促进一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吸纳一批、鼓励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六个一批”工作,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截至2023年7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286.4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8%。加强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帮扶,2021年以来全区累计为391.48万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3.55亿元。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开展“退役军人就业直通车”活动,结合退役军人就业需求推荐就业岗位,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举办专场招聘会、推介会664场,发布就业岗位68万个。2021年全面开展适应性培训以来,全区累计培训退役军人3.6万人次,参训率达93.6%;全区劳动年龄段退役军人43.9万人,处于就业状态41万人,达到劳动年龄段退役军人总数的95%。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在全国率先出台《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制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更好帮助。加强残疾人就业基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帮助残疾人就近就地就业。截至2023年7月底,全区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62.83万人,实现就业32.93万人,就业率52.41%,与全国基本持平。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系列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途径,促进大龄、低保家庭及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实现就业14.07万人,每年均超额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1—8月,全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已完成全年任务的97.16%。健全失业保险制度,2021年以来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7.66亿元,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34.54万人,每年均超额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1—8月,全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已完成全年任务的95.97%。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在灵活用工较多的产业园区、城区和集镇建设195家零工市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60.66万个,累计服务群众24.94万人次。探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受户籍、地域限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273.62万人。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累计为65.30万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5.70亿元。加强快递员等群体工伤权益保障,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保和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工作。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柳州、桂林等市及广西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成立了15家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劳动监察执法,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处置涉及灵活就业的欠薪线索213条,累计为50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215.35万元。
(五)持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加强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岗位信息全区共享,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创新在地标商圈举办“招聘夜市”“直播带岗”等特色活动,形成促就业良好品牌效应;在玉林市、桂林市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服务能力。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累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8万场,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200万个。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订单式培训,推广“培训+就业”服务,为企业提供一大批培训后的技能劳动者。推广“金牌就业管家”模式,全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用工,进一步提高就业用工供需匹配效率。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进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培育骨干企业,推进柳州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建设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加强创业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创业场地支持、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等政策,大力支持创新创业。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全区184家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团队)5198个,直接带动就业2.01万人。积极落实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桂惠贷”平台作用,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8万笔,发放贷款金额14.82亿元,给予财政贴息2.50亿元。
(六)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质量。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实施技能竞赛引领计划,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筹措专账资金28.2亿元,广泛开展企业职工、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3.43万人次。截至2023年7月底,全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10.1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78.82万人,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技能人才支持。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引导职业院校开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实体经济相关专业,目前开设专业666个,专业布局结构与广西产业发展结构基本吻合,建成575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区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深化劳务品牌建设。瞄准“一老一小一患”群体需求迫切的家政行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急需的建筑行业、贴近千家万户饮食习惯的特色米粉行业,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劳务品牌培育体系,开展示范创建、技能提升、就业创业支持、宣传推广、权益保障五大行动,重点打造“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三大劳务品牌。同时对产业基础好、就业容量大、地方特色鲜明的劳务品牌进行培育创建,积极引导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劳务品牌相关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累计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相关培训32.89万人次。
(七)积极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坚决纠治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切实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保护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和市场招工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全区共检查单位13795户次,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职业中介。大力宣传落实《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切实发挥我国第三部、中西部第一部地方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规的作用。专门制定出台维护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群体合法权益的若干措施,形成“1+N”政策体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创新构建“一中心、多工作室、多站点”多元调解平台体系,目前全区已建立133个多元调解中心、113个调解员库,基本实现市县全覆盖。2021年、2022年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分别为74.85%、75.21%,仲裁结案率分别为98.44%、98.7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为100%。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推动根治欠薪制度“全覆盖、实运转”。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共为3.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5.2亿元,我区连续三年获评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等等次,自治区人民政府获得通报表扬。
此外,对照201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六个方面审议意见,我们高度重视,系统推进,以六个坚持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就业优先,健全完善我区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坚持发展经济,以高质量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就业导向,做强职业教育做大技能培训;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为民情怀,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坚持法治思维,积极推进就业领域地方立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2022年全区16至59周岁人口2970万人,其中就业人口2508万人,劳动力供给仍处高位,全区农民工总量超过1400万,脱贫人口就业规模超过280万,叠加相当数量的失业人员,待就业人数比较多,全区就业总量压力依然较大。
(二)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压力较大。当前,我区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够牢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依然较多,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能力不强,岗位数量减少,就业渠道拓展难。2023年1—7月,通过广西人才网招聘人才的用人单位同比减少16.98%,人才需求数同比减少9.03%。同时,我区农村经济发展不活跃、就业岗位不足,农民工返乡就业工作任务仍然较重。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压力较大。我区2023届高校毕业生总数达39.7万人,新增1.4万人,增幅3.7%,再加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人员规模维持在高位,就业压力加大。高校学科专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文科类毕业生占比偏高,理科类毕业生占比偏低,我区2023届研究生、本科、专科学历文科类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比理科类分别低8.4、5.7、2.9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就业。在暂未就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中,有25%左右的毕业生存在不着急找工作等“慢就业”现象。
(四)部分企业面临招工难留工难问题。我区中小企业能够提供的薪酬待遇与周边省份相比缺乏竞争力,装配工、包装工、车床工等10个普通工种与广东相比薪酬差额1000—3500元,技术技能型岗位待遇差距更大,对劳动者特别是青年劳动者缺乏吸引力。意愿在本地就业的大多数是农村大龄劳动力,与企业岗位需求匹配度不高。地方产业园区普遍离主城区较远,交通、教育、医疗、生活娱乐等配套设施不足,导致本地劳动力不愿就近就业,对外地劳动力也没有吸引力。一些企业加班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也导致员工队伍不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王晓萍部长到广西督导调研指示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全力以赴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确保就业大局稳定,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金融、投资、消费等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良性循环,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岗位。全面落实自治区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12条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稳主体促就业惠民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市县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推动惠企政策有效落地,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加大社会保险“降、返、补”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暂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保持新注册市场主体增长态势,促进带动更多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全面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分类细化政策措施,使就业支持体系更加精准有效,稳住就业基本盘。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对困难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服务,构建起全方位不断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体系,力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强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工作,深化粤桂和区内劳务协作,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岗位推送、劳务输出等服务保障,稳定我区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城镇困难人员等就业帮扶,确保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三)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就业服务专员,提升服务效能,增强就业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对就业任务繁重,百姓需求急迫的社区加大力量配备,加大资源倾斜,打造基层就业服务坚强堡垒。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发挥好广西人才网等平台作用,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密度,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加快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大厅、社区(村)宣传栏等就业岗位信息收集投放力度,扩大公共招聘岗位信息覆盖范围,降低劳动者岗位搜寻成本。建立企业用工结对服务机制、缺工响应服务机制、用工信息发布服务机制、规范用工服务机制等“四项机制”,全链条服务企业用工,提升企业员工稳岗率和招工吸引力。优化产业园区周边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建设,营造引人留人良好环境。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区)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零工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柳州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条件较为成熟的设区市建设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暨中国—东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促进中国与东盟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推进玉林市、桂林市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开展自治区级试点工作。
(四)全面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技能广西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需求,在制造业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各类实体经济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课程和学科专业结构,鼓励支持技工教育特色发展,积极发挥与产业行业企业发展融通的优势,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强化职业素质培养和技能实训。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技能培训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全过程,营造终身学习的环境。深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行动,建立“培训+就业”联动机制,围绕重点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促进劳动者转化为产业工人。加快出台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积极参加全国性职业技能赛事,办好自治区各类职业技能赛事,筹办中国—东盟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五)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力市场配套制度,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严格落实“三个严禁”,持续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实运转”,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省级监控预警平台,推进“桂薪宝”系统与“智慧监察”系统有效衔接,为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注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对灵活就业的政策和服务支持,促进灵活就业更加有序、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发展。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研判,深化重点企业失业预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发生规模性失业。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78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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