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新阶段社会工作的建议
一、社会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地位
(一)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党和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工作本质上是一种专业助人活动,是受过专业教育的人,秉持专业理念,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服务为主要手段,通过平等协商、交流沟通、宣传辅导、帮扶服务,人见人、面对面切实解决关乎基层社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进社会福祉,加强社会沟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增加社会服务供给,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社会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服务和职业活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有其独特的战略意义、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在我国重新启动以来,社会工作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社会工作行业在政策创制、队伍建设、平台发展、领域推进、地区统筹、购买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支持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多年来,社会工作行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各类专业社工服务,让基层人民群众更好地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温暖。事实证明,发展社会工作能够有效弥补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短板,社会治理由刚性向柔性转化,通过人文关怀、专业服务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是落实落细为民服务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打通为民服务的堵点。对照总书记的要求,当前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由于基层服务对象总量大、分布广、类型多,如何精准高效地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是对基层政府部门的很大考验。一些地方因为基层力量薄弱,平时联系群众不够深入,在日常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进门难、动员难、服务难的情况,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党代表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属性决定了我们始终要把强基层、打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工作在城乡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参与防控疫情和反贫困等方面的实践证明,社会工作队伍是有担当、顾大局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是基层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通过专业社工服务协助政府部门将为民服务下沉到基层,落到一线,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二、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已经超过150万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3993家,社会工作岗位44万个,社会工作站6.4万个,并有412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170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和22个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点。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从民政民生拓展到心理健康、禁毒戒毒、矫治帮教、青少年事务、妇女儿童事务等社会建设多个领域,成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但是,囿于当前的社会认知、政策条件、条块分割、资金支持等多种因素,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始终处于较低水平,与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19部门颁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等文件绘就的宏伟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社会认知较低。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社会工作发展较慢,从政府工作人员到社会大众对于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知不足,各级政府习惯于用行政权力管控来进行社会治理,缺乏运用专业社工服务来处理人民群众千差万别利益诉求的能力,这种传统的社会治理方式势必制约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
——人才总量不足。我国现有持证社工53.4万人(尚有很多人考取证件后未从事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3993家,与“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甚远。虽然有412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但受到行业地位低、薪酬不理想、职业晋升难等因素影响,真正从事社会工作的毕业生很少,缺乏足够的人才储备。
——资金支持不够。社工服务的公益性较强,普遍依赖政府购买服务。而我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有限且用途分散,多数项目一次只能争取20-30万费用,某些地方项目甚至低至1-2万。同时,作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项目,人的因素至关重要,但有些购买服务要求资金不能用作人员工资,导致行业从业者整体收入偏低、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体现社工服务的专业性、持续性、品牌性。
——购买政策多变。由于社工服务未列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经常性支出预算,有些需要长期投入的社工服务项目,因为政府购买方向的调整而不得不中断。这种不确定性导致很多项目缺乏长远性,无法解决服务对象根本需求。社工机构只能跟着政策的鞭子转,政府买什么,机构就做什么,很难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从而缺少发展后劲。
——区域发展失衡。目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状况是东强西弱、南强北弱、沿海强内地弱,经济状况越好的地区社会工作发展越完善。而社工服务的需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相反,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越需要更多的社工服务。广大西部地区有着大量的“三留守人员”、困境家庭、特殊人群需要照护,但因为资金投入不足,很难通过社工服务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三、新阶段下我国社会工作面临的重要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已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顺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和国家正带领全国人民以激扬的斗志、必胜的决心昂首迈入新时代、实现新跨越、创造新辉煌,继续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力拼搏。新形势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事业、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有着现实意义的重要性、紧迫性,也有理论意义的必要性、可能性。
(一)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必要性)。随着我国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越来越多、期望越来越高、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元化,很多问题不能完全依靠行政力量解决,亟需更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更多领域发挥专业作用,解决基层社会问题。
——社会养老问题:目前,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4亿人,占总人口的 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76亿人,占总人口的12.6%。同时有空巢老人1.2亿,失能老人4800万。预计到2050年,我国的老龄化比例将达到30%,意味着3个人中就有1位老年人。
——残困群体问题:全国共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085.7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1368.5万人。
——儿童照护问题: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43.6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5.3万。
——青少年服务问题:全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2亿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7亿人,高中在校学生4578.95万人(含民办教育)。
——社区矫正问题:全国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达到478万,其中2019年全年正在列管的有126万。
——禁毒戒毒问题:中国现有吸毒人员214.8万名。
——优抚服务问题:目前现有的退役军人没有准确的数据,据介绍,建国以后我国退役士兵的总数共有5700万。
——心理健康问题:目前,患有严重精神和心理障碍疾病的患者达1600多万,患有不同程度精神或心理障碍需要专业人员干预的人数近2亿。
——矛盾纠纷解决问题:2020年,仅仅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纠纷超过1465万件。
(二)新时代社会治理亟待更多专业力量介入(紧迫性)。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政府职能转变、有赖于社会多元参与、有赖于专业力量介入。然而受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影响,各级政府依旧习惯于通过传统的行政权力、强力管制等方式维护社会稳定,这种传统工作方式势必制约我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社会工作者作为党和国家认可的六支人才队伍之一,具备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能够通过专业服务有效降低社会矛盾的发生频率、有效消除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有效弥合社会发展的资源差距,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增强社会韧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新时代社会建设为社工发展搭建更多平台(可能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让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民政部提出要在“十四五”末力争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依此要求,全国至少要建立60万个社工站点,这一目标任务的实现,需要大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近年来,教育、司法、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工会等多个部门也相继开发不同种类的社工专业岗位,期待更多专业人才加入。与此同时,我国现有412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有170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和22个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点,每年培养超过3万名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这些毕业生通过继续教育、岗位设置和职业规划培养为专业社工人才,既能发挥其专业特长,又能解决就业难题。
四、有关建议
(一)重申建立宏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将进一步扩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十六届六中全会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定,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信访、乡村振兴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再次讨论新时代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法和目标,制订“建立新时代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议稿并提交有关部门审议。同时,加强宣传推广,扩大行业影响。通过立法修例、弘扬表彰、赋权增能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尊崇社工、善待社工的风尚,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社会氛围,不断吸纳优秀人才加入社工队伍,让社会工作成为一项受人尊重的高尚职业。
(二)将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国家经常性财政支出预算
1.增加中央财政经常性开支预算。建议由国务院牵头,财政部、民政部统筹,根据相关领域的需求,制定长期规划,将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中央财政经常性开支预算,定向拨付至相关部门,专款专用,将优势资源集中到人民群众最急需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去。
2.增加中央财政专项公益性支出。出台《中央财政专项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会工作服务的资金总量、使用规范、评估监督等内容,通过购买社工岗位、财政转移支付、服务绩效评估等多种方式,鼓励社工长期开展服务,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巩固、扩大现有“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的项目成果,通过专项支出大力扶持西部欠发达地区社工事业的发展,推动落后村镇从经济到社会全面均衡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
3.增加福彩公益金常态化支出。根据国务院之前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为促进社会工作提速发展,建议每年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固定拿出不低于10%的经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专项服务,由民政部专项统筹,同时引导地方彩票公益金配比不低于10%。这20%的社会工作专项服务彩票公益金在使用过程中,80%的资金用于长期项目的支持,20%的资金用于突发事件的支援和新项目的拓展。所有支持项目采取末位淘汰制,评估排名后10%的项目自动淘汰,同时引入新的项目,确保大多数项目的稳定性、长期性。
(三)启动社会工作立法
1.成立立法工作小组。建议民政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和法律专家,建立社会工作立法工作小组,就社会工作立法进行调研和研讨,广泛征求意见。
2.制定《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工作小组根据调研和研讨结果,组织有关专家起草《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对社会工作者、机构等的从业资质、经费保障、从业规范与行为禁止、权利救济以及相关罚则等进行全面规范,形成建议稿,并提交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推动和促进本案的立法审议工作。
3.出台相关条例。如制订《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条件不成熟,则建议先制订《社会工作者条例》,对从业人员入职资格、权利义务、岗位设置、在职教育等进行规范,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升为位阶更高的《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
原文链接:http://www.hainanpc.net/hainanpc/dbyd/yajy/101431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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