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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通报4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日报讯(记者余小艳通讯员伍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海口市作风整顿建设,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周勇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秀英区石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日常巡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辖区内新增55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违法建筑,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周勇作为中队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周勇还存在瞒报51宗新增违法建筑数据,导致上级无法掌握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等问题。2021年5月22日,周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海口市琼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强监管不到位且落实工作打折扣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李强在担任琼山区国兴街道工委书记期间,对该街道清理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清理不彻底,于2019年7月被区委巡察组发现并指出,造成不良影响。经多次清理,直至2020年5月,该街道才将所有违规加油款上缴财政账户。对此,李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14日,李强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财政所四级主任科员曾德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曾德武在担任美兰区演丰镇财政所会计、村财镇管“三资”管理员期间,对该镇群庄村委会提交的未经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审核的取款申请,未认真审核把关就予以盖章通过,致使该村委会多次违规领取现金59笔,共计约617万元。2015年10月,曾德武对该村委会发放美兰机场二期三地走界补助款中的不完整财务报销凭证,未认真审核把关就予以记账报销入账,致使该村委会违规报销8000元。2021年6月4日,曾德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海口谭文供销社原主任陈明楼(已退休)、副主任兼出纳刘建兴等2人拖延整改问题。2010年1月至2020年7月,陈明楼在任海口谭文供销社主任期间,沿用以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单位现金的模式,即每月单位现金收入除用于缴纳社保等支出之外,余下现金存入刘建兴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进行管理。2018年10月,海口市供销合作联社检查发现该社存在公款私存问题后,要求其整改,但该社一直未予以整改,直至2019年10月被市委第八轮巡察发现。2021年6月1日,陈明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建兴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公款私存问题已整改完毕,私存的公款已全部收回单位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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