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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

  及五年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意见的报告(摘要)

  一、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产业结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

  二、大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问题。推动钢铁、水泥、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替代。健全政府主导的生态环境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税费政策清单。

  三、持续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机制,加快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认真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季度拍摄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全面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制订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淮河流域水质提升行动和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面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年度任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省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合肥等3市国家级和滁州等6市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制度,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重点实施“四廊两屏”建设工程。

  四、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等制度,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扎实开展监测数据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建设。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6908542605315962&strColId=d446fe13a1d943bf98e0552278230c64&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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