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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7月2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自治区集体协商条例》、《自治区标准化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矿业权监督管理的决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立法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区级决算的决议和2023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一周年为契机为动力,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新疆作出人大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王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题为《努力实现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全疆各级人大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学习。

  28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08/t20230803_3213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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