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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青海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西宁市 1402名

  城中区191名

城东区193名

城西区195名

城北区189名

湟中区236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233名

  湟源县165名

  海东市 1184名

  平安区165名

乐都区197名

互助土族自治县220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228名

  化隆回族自治县201名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73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927名

  德令哈市155名

格尔木市188名

茫崖市150名

乌兰县140名

都兰县154名

天峻县140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 793名

  共和县167名

同德县152名

贵德县162名

兴海县156名

贵南县156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 602名

  海晏县140名

门源回族自治县172名

祁连县150名

刚察县140名

  玉树藏族自治州 913名

  玉树市166名

杂多县154名

称多县153名

治多县140名

囊谦县160名

曲麻莱县140名

  果洛藏族自治州 840名

  玛沁县140名

甘德县140名

达日县140名

班玛县140名

久治县140名

玛多县140名

  黄南藏族自治州 607名

  同仁市160名

尖扎县152名

泽库县155名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40名


原文链接:http://www.qhrd.gov.cn/html/20/40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