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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0日至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扶贫办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6月1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学习抓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省委第一巡视组《关于对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专门举办了学习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延安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办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不断增强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落实责任抓整改。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文引学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办党组书记、主任文引学作为第一责任人,既对全面整改工作负总责,又带头承担具体整改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领导各负其责,狠抓分管工作问题整改,对所负责的整改任务逐条研究、逐项明确措施。各责任处室(单位)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措施细化抓整改。坚持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层分类推进,把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3方面14个问题,细化为38条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每项整改任务均由1名责任领导、1个责任处室负责,并明确了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统筹推进国家层面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和帮扶,突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探索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各项要求,聚焦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落实巡视、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还不到位”问题。

  1.针对“基础设施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与省水利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供水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中省财政资金12805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目前,56个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已延伸至乡镇和村委会,78个县(区)设立了县级农村供水总站,23个县(区)设立了县级农村供水总公司;48个县(区)设立了农村供水公益性岗位,落实村级管水员24549人。

  二是协调省交通厅印发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加强村组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指导各地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0元、乡道不低于6000元、村道不低于2000元的日常养护资金。进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试点,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专管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夯实管养责任。

  三是协调省级有关部门在实现供电营业区内建制村通动力电、电力入户“一户一表”完成率100%的基础上,加强电网发展规划编制,适当提高电网建设标准,推进相关工程落地见效。积极做好已通电贫困村后续电力保障工作,落实供电故障报修工作机制,公开报修电话,24小时受理故障报修,保障群众放心用电。

  2.针对“12317监督举报电话接听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陕西省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管理办法》,规范了12317的办理、转办、督办等工作程序,明确了责任分工。

  二是新增了1名工作人员,并指定1名副处级干部专门负责平台管理工作,工作期间3部热线电话始终保持畅通,大幅提高了平台接通度。

  三是对省市县三级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沟通技巧。对受理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各级紧盯核查准确率,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对非受理范围内的政策咨询,各级突出政策引导,确保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四是将12317监督举报电话办理情况纳入常态化督查,对投诉举报“属实”和“部分属实”件进行抽查核实,对市县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校验,摸清信访事件的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各地督促整改。对投诉举报的漠视群众利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部作风、“微腐败”等问题,由省扶贫办直查直办,不断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

  五是从8月20日至10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涉贫信访“大回访”工作,全省共回访3043件,其中群众满意件2833件、满意率93%,比全国平均满意率高出了1.56个百分点。

  3.针对“东西部扶贫产业合作项目存在简单分红、发钱发物”问题

  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对各市县光伏发电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工资发放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光伏扶贫政策落地落实。目前,全省1885座光伏扶贫电站已完成了市县验收评估审计、扶贫资产登记、电站资产确权等工作;4002个有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建制村,完成了光伏扶贫收益分配调整,共设置公益岗位4.27万个,吸纳贫困人口4.8万人就业,发放岗位工资1.44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0.82亿元。

  4.针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配合省委办公厅提请省级领导严格落实联系贫困县的主要职责,42名省级领导到自己联系的贫困县调研指导工作134次140天,帮助解决产业扶贫、供水灌溉等方面问题415个,并举一反三、推动制定了一批解决面上问题的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先后3次召开片区推进会,进一步夯实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责任。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了全省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市扶贫办(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是协调省委组织部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将省对设区市考核分值从5分提高到20分,有关市对深度贫困县、摘帽县、非贫困县考核分值分别由5分提高到50分、30分、20分,推动各地脱贫攻坚责任落实。

  5.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从防止松劲懈怠、杜绝弄虚作假、抓好问题整改等7个方面明确了措施要求。

  二是强化工作统筹,精减会议文件,2020年全年合并召开会议3次,需要市县参加的会议90%以上以视频形式召开,与去年相比减少27%,印发市县的文件减少13%。

  三是与省纪委监委建立定期沟通工作机制,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39件,处理23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2人。

  6.针对“产业组织化程度低”问题

  一是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支持贫困县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建农产品加工、农村创新创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增强主体带贫益贫能力,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评审。

  二是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出台《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实施意见》,制定《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等,与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三大电商加强战略合作,在柞水启动了陕西省•拼多多农产品上行扶贫行动,在平利举办了首个“国际茶日”陕茶系列活动,对接广州、上海等大中城市开展点对点促销,促进苹果、猕猴桃线上线下销售。

  三是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产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通过新型经营主体联结、集体经济成果共享、扶持自主发展产业等多种途径,将贫困群众嵌入产业链条,提升他们的参与度与获得感。

  四是配合举办全省品牌强农视频培训,覆盖农业系统干部、带贫经营主体负责人等1400余人;在产业联合体等项目安排上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推动特色农业与电子商务、休闲旅游、民俗体验等产业嫁接融合;持续推进“三年百市”品牌营销,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提升农产品电商助农销售力度和实效。

  7.针对“村集体经济收益低”问题

  一是配合落实中央第二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政策,下拨3.45亿元,支持23个贫困县69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在50个村启动集体经济省级示范村创建,打造集体经济示范样板。

  二是配合出台了加快推动全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12条具体措施,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举办全省集体经济发展视频培训会,不断规范集体经济运行。

  三是组织部分县贫困村干部赴江苏省考察学习,开阔眼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8.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谋划不科学、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全省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推进座谈会,加强苏陕扶贫项目谋划,指导市县加强项目审核,完善带贫益贫机制。

  二是成立8个工作组分赴各市,对项目建设进度和带贫作用发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涉及市县的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落实全省剩余贫困人口脱贫还需发力”问题。

  1.针对“2014、2015年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享受现行健康扶贫政策,至今未解决”问题

  与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健康扶贫的有关司局进行了汇报沟通,并向国务院扶贫办进行了专门请示。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有关答复意见,省医保局已以正式文件通知了有关市县。

  2.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数据信息调整,至今未解决”问题

  组织市县开展系统数据比对工作,按照微调情况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受益户进行了重新关联,并派专人到县区进行指导。截止目前,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关联实际享受政策受益户人数与我省搬迁规模基本一致。

  (三)关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1.针对“办党组部分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蹲点解剖麻雀少,了解情况多是通过参阅材料、交流座谈;班子成员中有盲目乐观、过于自信”问题

  一是2020年以来召开37次党组会、13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全办干部专题研讨班,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组织召开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刻认识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重要性和任务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及时调整完善办领导脱贫攻坚工作联系点制度,办领导经常深入联系市进行实地调研,解剖“麻雀”,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重点工作落实。集中整改的3个月内,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累计下乡调研98天,涉及42个县(市、区)。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类问题整改。2019年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18个问题、国家督查反馈的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已建立了长效机制。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先后7次对96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2.针对“办党组在研究脱贫攻坚治本之策上下功夫少,有一些急需的机制没有建立完善”问题

  (1)扶贫资产运营管理方面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导引》,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政策要求,夯实了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镇村在扶贫资产运营管理中的责任。目前,全省10市96个有扶贫任务县(市、区)均制定了扶贫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建立完善了扶贫资产运营机制,扶贫资产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等工作正在按要求扎实推进。

  二是召开了全省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暨基础设施管护培训视频会,省级有关部门围绕农村道路、农村饮水设施管护等方面政策作了专题辅导。

  三是将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建立运行情况纳入“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交叉检查,对发现的长效机制建立不完善、扶贫资产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四是组织力量深入铜川、榆林等市,督导调研扶贫资产运营管理工作,现场指导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是召开现场调度会推进落实。2020年9月2日,在宝鸡市扶风县召开全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现场调度会,通报了全省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市县作了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对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会议期间还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

  (2)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方面

  一是配合省发改委先后制定了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方案》、“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09亿元,统筹用于99个补短板项目建设,惠及搬迁群众34.7万人。切块下达省级基建资金5000万元,引导苏陕扶贫协作、以工代赈以及教育、医疗等中省资金向后续帮扶领域倾斜。联合省农发行建立支持后续扶持专项融资保障对接机制,目前已审批贷款22笔,放款19.81亿元。

  三是加强产业就业扶持服务,加大农业产业园、文旅产业园、电商中心配建力度,支持建设社区工厂601家;培育就业扶贫基地134家,培训贫困劳动力12.3万人;243个大中型集中安置点实现就业服务站(窗口)全覆盖。

  (3)主体带贫益贫长效机制方面

  一是配合出台了健全完善产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深化“政银”合作增强农民合作社金融服务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主体带贫益贫政策制度体系。将带贫益贫作为农民合作社百强示范社认定条件,全省新认定省级百强示范社57家。

  二是建成全省带贫主体监测系统,将全省1.1万个带贫经营主体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已有7500多家主体填报了带贫数量、带贫方式、履约进度等信息,剩余3500家正在加快录入信息。

  三是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扶贫带贫减贫机制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产品扶贫项目管理,健全产业扶贫收益分配制度,防范和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印发了《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农民合作社项目实施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和资金支持等环节。

  三、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措施落实,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整改落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坚持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两手抓”,紧盯脱贫攻坚薄弱环节持续整改,促进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抓好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注重成果转化,以整改实效推动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将巡视“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巩固脱贫成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扎实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认真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为全面乡村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9051;邮政信箱: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前大楼三楼西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710006;电子邮箱:sfpbjgdwrsc@126.com。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fpgz/129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