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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1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旭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jyjd/1281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