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人大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6月26日下午对对外关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6月26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外交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反制和限制措施是国家行为,建议明确依据本条规定作出的相关决定为最终决定。反外国制裁法也有这样的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款规定:“依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二、有的常委委员建议,在草案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增加加强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建设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国家加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工作机制和能力建设”。
三、有的专委会委员建议,在草案第四十二条中增加加强对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修改为“国家加强对外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做好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经与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将本法的施行时间确定为2023年7月1日。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草案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306/df66fdab6f584c248c83f006661175f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王蒙徽在襄阳调研时强...
2024-11-24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
2024-11-24沈晓明:遵循国土空间...
2024-11-2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鄂...
2024-11-2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4-11-242024(第四届)国...
2024-11-24让立法开放之门更敞亮...
2024-11-24宜昌市点军区:“5号...
2024-11-24以法治温度促进无障碍...
2024-11-24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