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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省青年婚育公租房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人大网

  

   建议人:省人大代表段小龙

   据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0.55‰,比上年下降0.12个千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83万人,比上年减少0.25万人,连续第二年出生率和出生人口下降。60岁及以上人口702.37万人,比上年增加27.6万人,且一直呈上升趋势,凸显我省老龄化加速的现状,结婚率和出生率的持续走低势必会进一步加深我省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等问题。我省青年群体在恋爱、结婚、生育的过程中面临住房成本、生育成本、下一代的教育成本、赡养老人成本等多重社会压力,其中持续走高的房价,让许多年轻人在婚姻殿堂前望而却步。因此,我省应切实为婚育青年提供精准性强、惠及面广、支持力度大的青年婚育租赁保障住房,提高青年的凝聚力,助力陕西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建议:

  一、建设青年婚育公租房,优化青年安居工程,完善实物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物保障性住房。增加青年婚育保障性住房供给,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按照规划建设青年婚育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挖掘老旧房屋及商品闲置用房等现有存量住房资源,改造建设为青年婚育住房,满足婚育青年多元化住房需求。

  二、加大婚育公租房货币补贴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婚育青年纳入婚育公租房保障体系。除租房补贴外,依据国家法定购房贷款政策,在允许范围内适当给予婚育青年在购房补贴或贷款利息等方面政策优惠。

  建议办理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到代表建议后十分重视。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住有所居”做出的重大决策。截至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15.68万套,其中公租房88.1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62.6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64.9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28.2万户,累计完成投资5861.32亿元,有效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特别是14.8万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起对部分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部、金融等政策支持,缓解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积极督促各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和支持人口流入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城市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二是认真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补贴到市场上租房。进一步加大公租房保障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力度,力争使人民群众能全方位了解公租房保障政策。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公租房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确保新增公租房尽快投入使用。(周鑫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sxrd.gov.cn/shanxi/1yajy/1306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