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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推动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这是《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宪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我省侨情发生了多方面变化:海外侨胞不断增多,职业结构发生了变化,越来越多的海外侨胞成为教育、卫生、科技工作从业者,或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很多外省籍华侨华人来到我省投资兴业。

  华侨华人在推进贵州对外开放、发展外资经济以及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多彩贵州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我省外资经济的基本支撑。华侨华人在深度参与贵州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他们在黔的身份认定、投资创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财产保护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日渐突出。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效地保护华侨权益,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据了解,2015年以来,已有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湖北、海南、四川等省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为我省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制定我省的华侨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推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完善依法护侨的机制保障;有利于增强海外侨胞对祖(籍)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吸引更多的华侨华人来黔投资创业,加快推进我省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更好发挥华侨华人在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往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省人大外侨委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至2021年立法计划,紧紧围绕侨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涉侨立法问题的研究论证,积极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自2019年正式启动立法调研以来,先后到省内9个市州和福建、浙江、山西、西藏、新疆、内蒙等省区开展调研,将侨务大省与小省之间进行比对,广泛听取意见,学习借鉴其他省区的成功经验。

  今年1月起,省人大外侨委先后召开多次起草工作组会议和专家论证会,进行讨论修改。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起草组围绕突出问题,分别赴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于5月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专门征求全国人大华侨委、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就有关问题专程到省教育厅进行调研座谈。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共三十五条,内容涵盖华侨在黔生活、工作、发展各个方面,充分反映新时代侨务工作新特点和贵州侨情的新变化,充分体现贵州对华侨华人的关心关爱,旨在通过全面维护华侨在黔的各项合法权益,始终贯穿“凝聚侨心、汇聚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理念,对进一步发挥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贵州与世界的沟通,吸引全球华侨华人积极参与贵州高质量发展,助力贵州高水平对外开放、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条例(草案)》增强了华侨权益保护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从贵州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出发,为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华侨来黔投资创业,《条例(草案)》结合贵州侨情特点,在华侨普遍关注的身份认定、政治权益、落户就业、投资创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财产继承、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权益保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条例(草案)》明确华侨权益保护是政府统一领导、侨务主管部门组织推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将华侨权益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提供公共服务,增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明确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合力。(人大论坛融媒体记者 吕跃)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lfgz/lfjj/444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