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措施出台
发布时间:2021-08-1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日前,由福建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正式出台,今年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将可获得省财政1500万元的奖励。
根据《办法》,正向激励对象主要包括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中“综合绩效优异”的设区市、“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和培育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等3个类别。其中,根据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年度考核分数排序确定前三名作为综合绩效优异的设区市;“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全省将表彰12个,每个设区市1个,年度考核分数排前三的设区市可增加1个;培育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按典型示范项目数来确定,每个项目将表彰3个,今年典型示范项目共安排11项,全省共有33个。
《办法》明确,对于获得“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不含厦门)将获得省级财政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和奖励对象情况适时调整,其中,2021年度奖励标准为每个县1500万元;获得培育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不含厦门),根据不同项目每个将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分类奖励。正向激励资金由获奖县(市、区)政府统筹用于本地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项目支出。
据了解,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近日联合印发《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超18亿元,支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同时,每年新增安排正向激励资金3亿~4亿元,用于推动各地抓好居住、交通、水环境、风貌、管理五大品质提升及十大样板工程建设。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4-171855
最新加入
王黎明带队赴贵渝学习...
2024-11-20在前行中不断感悟、践...
2024-11-20自治区科技咨询委员会...
2024-11-20人大代表陈兰:“热心...
2024-11-20经济运行有望延续回升...
2024-11-201—10月份云南经济...
2024-11-20瓮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
2024-11-20江口县桃映人大:发挥...
2024-11-20全国人大代表热议代表...
2024-11-20
热门资讯
司法反腐力度空前:昨...
2020-07-09原平轩岗煤电浩然煤业...
2020-08-20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
2021-04-27新来的病人不用中药,...
2020-04-16中央重磅发声:加快错...
2021-01-1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2020-04-1654起农村乱占耕地建...
2021-04-27阳奉阴违的轩岗煤电公...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