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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人大:“积分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发布时间:2023-03-31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网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大代表赵立成领衔提出的关于改善淄博七中办学条件的建议,被区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其个人履职获得加分20分。

  为破解代表管理难题,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出台《临淄区人大代表年度履职评价办法》,把代表基本履职项目设置为“人代会期间履职情况、闭会期间履职情况和综合情况”3大板块、9个方面,按百分制计算,细化各项考核指标,对积分评定严格按照代表自评、初审评定和复审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考核,通过督促代表依法履职不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同时,临淄区人大常委会还列出加分项和减分项,提高代表自我约束力和履职主动性,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为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和动力,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代表得分给出优秀、称职、不称职评价,经主任会议通过后,向代表面对面反馈履职评价结果、给出履职寄语。当年评价为不称职等次或者被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代表,将会被约谈。

  “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实施后,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更高、针对性更强,有效推动了部门工作。”临淄公安分局负责同志说。去年,针对区人大代表孙红提出的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建议,临淄公安分局积极办理,通过采取融合大数据资源、加强宣传和预警劝阻等措施,全区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81%,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评价办法的实施,激活了代表履职“一池春水”。代表履职积极性更高,去年,全区人大代表参加各类活动累计110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400余条;代表社会责任感更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过程中,人大代表累计捐款捐物合计600余万元;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充分,在市、区人代会期间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140余件,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长效机制,拧紧代表管理“发条”,以代表高质量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责编:王娜娜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303/9ea3ffb0-5182-4122-acf8-c13df20ebf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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