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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

发布时间:2023-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法治政府建设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

  3月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大会上,张家港市、吴中区、苏州市城管局、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述法,并接受与会人员围绕相关指标进行的现场打分评议。

  专门设置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环节——苏州的这一做法,映照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加快推进。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已经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与推进机制日臻完善,立法不断健全,执法规范文明,政府职能转变卓有成效等,都是代表委员们为法治政府建设点赞时常用到的关键词。

  顶层设计梯次推进

  争先创优氛围浓厚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

  在北京,有一项独特的制度称为“双报告”,即每年起草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前已持续6年。这一制度使市委、市政府能够精准把脉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状况和依法行政专项重点工作情况,

  也有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到实处。

  据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关键少数”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不断压实。

  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梯次推进。2021年8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确立了“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路线图。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出台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文件,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越来越完善。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制定贯彻落实《纲要》配套方案或意见。

  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两手抓”的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中央依法治国办连续4年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部署开展两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共计有90个市县政府、83个项目获得示范命名,树立起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典范,有力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发展。各省级政府也根据实际需要,普遍组织开展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督察和示范创建活动。“责任督察传导外部压力,示范创建激发内生动力,在‘两手抓’的推进机制下,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的氛围日益浓厚。”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减证便民成效显著

  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对于市场主体与老百姓而言,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所带来的获得感最为直接。

  原户籍在浙江省湖州市的王女士,在向上海市徐汇区漕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申请户口迁入时,她只填写了申请书、签署了“跨沪浙户口网上迁移告知(承诺)单”,仅过30分钟,上海的户口簿就到手了。如果按照改革前的流程,她需要往返两地办理,所耗费时间要多出许多。

  近年来,我们深入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极大便利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目前市场主体达1.6亿多户。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创新举措,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截至2022年年底,已实现16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也在普遍提升。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普遍推进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推动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推诿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首次统一全国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首次统一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执法标志。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减轻处罚、首次违法免罚清单制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编制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随意决策、违法决策现象大幅减少。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2018年至2021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90余万件。注重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府失信行为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群众有效参与

  放管服改革要深化

  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让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副董事长孟丽红印象最深的是,包括《纲要》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以及多部重要法律法规出台弥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等。

  有了日益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让其真正落地实施就变得更为重要。在孟丽红看来,在这一过程中有必要加强群众的参与度。孟丽红建议多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出台更加契合群众需要的政策、法律;发挥中介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政策、法律更好的落地;积极探索多种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政策、法律工作受众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天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丁梅也对加强群众的有效参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特别提及《纲要》明确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

  丁梅提出,立法机关和基层政府在立法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优势,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畅通群众通过网络参与基层立法的渠道,并加强对网上公众参与的技术保障,防范化解风险,保障信息安全,增加参与便利性和可及性。同时,基层治理的立法要充分回应公众关切,“对于能够在立法中采纳的公众意见要及时体现在立法成果当中,并开展广泛宣传,对于具有一定普遍性但确实无法采纳的公众意见,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解释、说明”。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吕红兵认为,应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应对立法法第37条有关‘法律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向社会通报’的内容,作出更加全面、更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是采用‘指名道姓’反馈与感谢参与群众等方式,充分调动公众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彭静期待在行政执法环节持续抓好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要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新模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满意度。”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彭静还提出重点抓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加强对其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监督,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推动全国上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控股董事长翟美卿则对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成效有切身体会,“‘办照难’‘办证难’等公共服务已不再是民企发展的痛点”。她希望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和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放竞争性业务,让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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