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0年7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关礼
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根据自治区本级和市县决算,2019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969.22亿元,比2018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1.89亿元,增长7.8%,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06.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0.96亿元,增长10.2%,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根据自治区本级决算,2019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含自治区本级收入和自治区转移性收入,下同)4178.6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转移性收入3797.48亿元。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含自治区本级支出和自治区转移性支出,下同)4178.6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6%;转移性支出3249.65亿元,其中年终结余53.49亿元。
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23.9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转移性收入686.51亿元。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23.9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7%;转移性支出508.50亿元,其中年终结余7.99亿元。
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5.92亿元,增长60.4%,增幅较大主要是柳钢集团等自治区直属企业利润大幅增长,以及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增加全民共享,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从2018年18%提高到2019年20%。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6.6%;上年结余收入3.27亿元。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5.92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按政策要求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7.10亿元;年终结余4.73亿元。
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29.3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9%。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90.16亿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97.38亿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自治区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19年自治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2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63.8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值税201.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企业所得税46.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个人所得税14.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非税收入117.36亿元,完成预算的146.2%,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通过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挖潜增收弥补减税降费带来的收支缺口以及扫黑除恶等执法罚没入库较多。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超收收入全部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3797.4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093.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8.2%。其中:一是返还性收入23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95.78亿元,完成预算的125.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加大对我区财力倾斜以及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后统计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均超过年初预算。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3.84亿元,完成预算的47.5%,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后不再统计为专项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
(2)下级上解收入52.77亿元,完成预算的131.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实施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国地税机构改革,市县上划财政事权,相应上划支出责任,新增部分上解基数。
(3)调入资金7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40.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增加调入17.76亿元,加大政府性基金结余统筹盘活增加调入12.64亿元等。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66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81.39亿元,反映2019年我区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46.3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35.08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31.84亿元,为2018年结转至2019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9.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完成年度预算的94.6%。其中:教育支出140.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科学技术支出39.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0%。卫生健康支出39.81亿元,完成预算的123.2%,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年中下达我区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用于自治区本级相关项目,相应增加本级卫生健康方面支出。农林水支出84.70亿元,完成预算的194.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年中下达我区农林水方面转移支付补助高于年初预算,相应增加本级农林水方面支出,其中:扶贫支出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315.9%,主要是为确保如期脱贫,中央扶贫资金投入大幅增长。交通运输支出127.15亿元,完成预算的95.3%。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249.6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8%。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2725.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其中:一是返还性支出148.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985.0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加大对基层财力倾斜以及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后统计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三是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91.49亿元,完成预算的72.7%,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转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后不再统计为专项转移支付等不可比因素。
(2)上解上级支出45.86亿元,完成预算的202.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实施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国地税机构改革将部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上划中央,同时将部分基数上解中央。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60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净结余、年度执行过程中超收收入、盘活预算周转金历年结余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中调入的资金。
(4)债券转贷支出297.80亿元。2019年我区发行一般债券481.39亿元,根据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各市县合计297.80亿元。
(5)债务还本支出10.5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10.22亿元和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0.33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8亿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0.14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9亿元,比2018年减少0.08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44亿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29亿元、运行维护费1.25亿元),比2018年减少0.07亿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8亿元,主要用于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应对部分市县重大汛情,以及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保障年底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支出,当年预备费全部动用。
3.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自2005年以来,自治区本级预算周转金一直保持9.88亿元的规模。根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规定,2019年底全部盘活并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18年底,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77.66亿元。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66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其余10亿元滚存留用。
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60亿元后,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累计结存规模为136.60亿元。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后,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存量为40亿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调入预算后相应安排支出,或预留用于弥补年度收支缺口。
5.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31.84亿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31.84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6.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承接中央转贷政府债务外贷,增加一般债务收入126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5.07亿元、转贷补助市县110.9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下降68.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地方农网还贷资金收入超收较多,降幅较大主要是为降低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自治区大部分政府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相应车辆通行费不再统计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40.4%,主要是2019年全区用电量增加,相应计征的农网还贷资金收入增加;彩票公益金收入9.90亿元,完成预算的72.7%,主要是2019年中央通过调整彩票游戏规则、加强彩票市场监管等方式,收紧彩票销售政策,受此影响,彩票销售额大幅下降,相应提取的彩票公益金下降。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686.5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3.7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5.6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5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552亿元,调入资金20.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47亿元,完成预算的149.1%,完成年度预算的98.7%,超出年初预算较多主要是年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相应增加安排支出。自治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508.50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54.0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亿元,调出资金44.1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382.33亿元,年终结余7.99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9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增加专项债务收入338亿元,并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88.57亿元、转贷补助市县249.4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65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其中利润收入21.43亿元,完成预算的94.8%。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9亿元,完成预算的72.7%,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自治区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分离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以及通过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增加安排柳钢集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资本金,相应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29.3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11.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7.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64亿元,完成预算的187.0%,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清算导致财政补助收入增加较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8亿元,完成预算的52.3%,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落实降低工伤保险费政策,对2018年企业缴纳的保费进行退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42亿元,完成预算的113.0%;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0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9.19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1.66亿元,完成预算的88.9%,主要是全区通过科学征缴缩小基金收支缺口,相应自治区责任分担资金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56亿元,完成预算的169.4%,主要是清算后补发养老金导致支出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77亿元,完成预算的94.0%;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9亿元,完成预算的81.6%,主要是根据当年工伤事故实际发生情况支出,我区当年工伤事故控制较好,支出相应较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5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54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主要是受机构改革影响,部分2019年待遇延后至2020年支付。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9年度,中央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686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04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18.80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23.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9.8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03.26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043.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27.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15.54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6328.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749.6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78.80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截至2019年底,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601.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85.6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15.35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也控制在限额以内。
3.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还本194.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62.4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2.39亿元。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还本30.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0.5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0亿元。
当年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六)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2019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成效显著,全区基本民生持续改善,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相关专项工作成绩突出,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4项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地中海贫血防治等2项工作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以下不含“全区”的资金数据均指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或者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1.投入370.99亿元以上,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125万以上人口脱贫。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广东帮扶广西扶贫协作资金、政府债券资金240.82亿元,重点向深度和极度贫困县以及特殊贫困群体倾斜。推动全区54个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130.17亿元,统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建立县级扶贫项目计划提前安排制度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按需”拨付制度,解决扶贫资金闲置问题。2019年底,全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以下,脱贫速度、脱贫总量和脱贫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2.投入399.24亿元以上,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到期债务本金194.81亿元均已如期偿还,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172.31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付息支出204.43亿元均按时支付,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26.35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8.08亿元,全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3.投入513.70亿元以上,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势更加巩固。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其中: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规模从3.12亿元大幅提高到8亿元。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5.09亿元,增长4.41倍,支持九洲江流域开展跨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41亿元,获得资金总量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四,积极推进全区土壤污染防治。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补助资金10亿元,专项用于推进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生态修复效率。争取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8.59亿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77亿元,安排自治区本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6亿元,支持开展林业改革发展项目,促进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南宁市、桂林市、贺州市3市成功入围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期内将获得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1亿元。2019年,我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2.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7%,6个设区市断面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前十,石漠化治理成效居全国首位。
4.投入74.26亿元以上,支持创新驱动战略,新兴动能加速成长。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72.33亿元,较上年增长12.3%。其中:自治区本级投入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计划专项资金20多亿元,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等。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投资7支产业和科创基金,其中财政实缴1.9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达到6倍以上。落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深化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共突破81项重大技术,创建85个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389家,转化628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4.4%。
5.投入95.64亿元以上,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加快推进“三大三新”“双百双新”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投入56亿元,重点支持工业和信息化等产业项目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9.74亿元,支持糖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用于支持500万亩“双高”糖料蔗基地建设和良种补贴、制糖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糖料蔗良繁基地建设、储备糖管理费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以及制糖企业融资贷款贴息等糖业产业发展。投入13.1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2.8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投入2.6亿元,支持铝业、机械、冶金、汽车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政策,投入承接东部中小企业转移升级工程等资金1.4亿元,加大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2019年,我区高技术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5%、38%,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1.5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近1倍。开工建设百色吉利百矿铝产业等47个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防城港钢铁基地等77个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桂林华为深科技手机等18个重大项目。
6.投入356.35亿元以上,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等关键领域短板加快补齐。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172.92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公路“四建一通”项目资金70亿元、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补助25亿元、铁路建设补助资金13.43亿元,推动实施一批交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入10亿元,支持设立广西交通建设投资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出资18.75亿元,带动金融机构贷款55亿元投资南宁至崇左高速铁路项目,实现投贷联动总规模81.25亿元。投入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65亿元,重点支持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我区列入国家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交通建设投资达1222亿元,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92%的县通高速公路。北部湾港货物吞吐量突破2.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82万标箱,同比增长34.6%,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7.投入65.12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开放带动战略,开放优势和战略地位更加凸显。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38.38亿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争取中央延续中马钦州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15亿元。投入1.27亿元,支持各类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投入10.47亿元,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加工贸易、内贸流通等全区内外贸工作。2019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4694.7亿元,创历史新高,在全国排名第十四位;增幅14.4%,在全国排名第四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全区实际利用外资11.09亿美元,增速142%,在全国排名第二位。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增长1倍。中国—东盟金融城累计入驻金融机构60家。中国—东盟信息港建成运行29个重点项目。
8.投入184.27亿元以上,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广西·幸福乡村”建设。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下达科学发展先进县(进步县)奖励、县域经济发展奖励等资金23.22亿元,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投入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58.06亿元,重点用于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产业兴村强县等现代农业发展。投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2.99亿元,支持111个县(市、区)开展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支持71个县、2000个村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扶持1305个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106个,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风貌,促进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2019年,我区累计获批13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数量居全国第一;新增隆安等1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阳朔、金秀两县荣获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9.投入1234.03亿元以上,支持基本民生事业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区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八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014.52亿元,增长8.7%,占GDP的4.8%,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4%,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新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425所,改扩建各类学校5620所。投入救助资金88.14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8.78亿元,支持全面落实稳就业决策部署。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6.92亿元,增长291%,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投入102亿元健康广西建设资金,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发展等。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19亿元、阶段性困难财力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投入资金4.1亿元,支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落实政策性担保政策,稳定生猪生产。我区在全国首创“桂建通”模式,探索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
(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方案》(桂财办〔2019〕94号),对自治区、市、县三级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在自治区本级选择自治区民政厅、投资促进局开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层级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形成部门职责引领预算安排的支出导向;在市县层面,选择桂林市、梧州市、百色市、来宾市、临桂区、藤县、那坡县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地区,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按照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结果应用,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
2.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扩面。2019年,稳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重点绩效评价覆盖87个重点项目、1项政策、3项转移支付资金和63个部门整体支出,共涉及预算资金195亿元,创近年来预算绩效评价种类、数量、金额新高。在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我区首次入围10个优秀等次省份,连续5年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
3.预算绩效评价成效进一步提高。在2019年实施的财政绩效再评价的88个项目中,评价结果为一等等级39个(占44.3%),二等等级40个(占45.5%),三等等级8个(占9.1%),四等等级1个(占1.1%)。与2018年评价结果相比,一等等级占比提高13.7个百分点,预算部门和单位“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对评价结果为三等及以下等级项目的部门,2020年预算共扣减1.77亿元,硬化了评价结果的应用。
4.预算绩效评价具体案例。以2019年对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例,该项目是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主要为农村群众提供均等化、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评价结果表明,该项目给群众获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设施和平台,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认可。同时,项目在综合利用、后续管理、项目质量、布局设计、项目过程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还有一定的完善与提升空间。基于现场核验结果及相关档案材料分析,2018年全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为72.7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三等等级。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9年自治区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总体完成年初预算草案目标基础上,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幅等10项指标入围全国前十,财政增收节支等3项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发言,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15项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一)聚焦开源节流,财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努力开源增收和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排全国第四位、西部地区第二位。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制定实施贯彻国家重大政策规划、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方案,获得中央补助资金首次突破3000亿元,达到3093.54亿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比2018年增长约9%,超全国平均增幅约1.5个百分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实现新突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增长86.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长39.5%、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7.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长32%。狠抓增收节支。采取十条增收节支措施积极应对减税降费财力缺口和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全区盘活使用财政存量资金1002.42亿元。自治区本级一般性支出统一按不低于6%的比例压减,一些支出进度滞后的部门加大力度压减达到10%以上,“三公”经费统一按3%的比例压减。全区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26.32亿元。
(二)聚焦积极财政,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迈上5800亿元新台阶,增长10.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国第十位,加力提效落实了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为中央制定增值税减税方案建言献策并获得采纳,出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优惠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403.32亿元,其中减税296亿元、降费107.32亿元(含社保费84.82亿元),惠及124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和98%的民营企业。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全年发行新增债券861.08亿元,创新发行高等院校、公立医院、产业园区、社会领域等债券品种。创新发行30年长期政府债券144.81亿元,均衡我区政府债务压力。新增债券发行进度排全国第1位,全年使用进度达100%,有效发挥了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全区预算执行进度显著快于往年,总体支出进度达到96.8%,实现资金快流转、强保障、增效益。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集中财力投资重大产业,支持设立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交通建设投资基金两支千亿元基金,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带动金融机构参与,投融资机制和方式更加市场化、规范化。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区市联动投资机制,联合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投资带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区域科创投资基金。拨付43个PPP项目落地以奖代补资金3.83亿元,成功引入社会资本约690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共246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3509亿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494个,涉及金额72.41亿元,分别增长23.4%和57.7%。
(三)聚焦财税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加速建立。加大创新力度,各项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技、教育领域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充分赋予乡镇一级财政自主权,调动基层加快发展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根据耕地占用税法授权,确定我区111个县(市、区)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30%以上。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从52项进一步压减到47项。稳步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出台我区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全力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高效有序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2019年实现首次向自治区人大专题报告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四)聚焦监督管理,资金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切实落实和发挥人大审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对财政管理的监测、纠偏和引导功能,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得合规、见到实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改进预决算编报,强化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绩效情况的审查说明,更好地体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全力配合审计署、财政部广西监管局、自治区审计厅等部门做好财政审计、检查、监督和整改工作。针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指出的部分单位年中调整预算未编报绩效目标、预算约束力不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区直有关部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警监控、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19年底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函》(桂财预函〔2019〕228号)报送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计划脱贫摘帽县资金缺口专项核查以及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检查评估,有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实,获得财政部高度肯定,并专门在全国财政监督评价工作会议推广我区经验做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继续扩面提效,全区共完成评审额2254亿元,净核减额225亿元,净核减率10%。加大财政基础工作管理力度。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政府会计制度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当前,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突发疫情冲击,经济稳增长、财政稳运行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严格遵循《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支持“六稳”“六保”工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一)持续增收节支,统筹防疫情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28条”、抗疫情稳增长“16条”、开源节流“10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考核与激励“12条”、促进企业复工复产“11条”税费优惠等系列综合精准施策财税政策,全力以赴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开源增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在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前提下,努力抓税收收入,逐步优化收入结构。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力度,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强化节支管理,根据全国两会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提质增效,助力稳增长促转型。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为市场主体降成本、减负担、添活力。优化投入方式,推广运用PPP、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抓住国家增加赤字、增发抗疫特别国债等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加大投入力度,用好用足自治区基建资金、工信化专项、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及政府债券资金,加快推动“两新一重”“三大三新”“双百双新”重点产业项目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支持中国(广西)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强首府战略等重大战略实施。
(三)持续优化结构,全力保重点促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财政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民生福祉。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聚焦民生补短板,持续支持公共安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建机制促活力。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认真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教育、科技等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后续工作,加快推进其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规范收入划分,均衡自治区以下地区间财力。继续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对困难地区加大补助力度,稳住基本盘,对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地区加大奖励,激励担当作为,加快发展,创先争优。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根据中央部署,及时推进相关税费制度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
(五)持续坚守底线,竭力防风险促平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优先保障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偿付,确保法定政府债务不出任何风险。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多渠道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对新增隐性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按照中央部署严肃查处政府债务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风险监控、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原文链接:http://dhzt.gxrd.gov.cn/html/art16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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