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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喀什、伊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3-03-11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平新来带领执法检查组,于2月7日至10日,2月13日至16日,分别赴喀什地区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就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喀什地区、伊犁州分别召开汇报会

  

  执法检查组在喀什地区、伊犁州分别召开了汇报会,听取了喀什地区和伊犁州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并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分成基层组织、企业单位、行政审批三个小组先后到喀什市、叶城县、莎车县、伊宁市、霍城县、伊宁县有关村镇和社区,了解农村劳动保障和社区劳动保障情况,检查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运用情况;到地(州)县两级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医保局、审计局、税务局、财政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单位,了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情况、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社会保险领域的诉讼案件情况,检查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执行、衔接情况;到密集用工企业和新兴企业,了解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情况,检查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情况。全面系统了解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和意见建议。

  

  

  

  平新来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工作报告中指出的“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社会保障法,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通过执法检查总结完善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促进法律法规更好实施,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把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岩、副主任委员王志军、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阿依夏木·玉努斯、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检查;自治区人大机关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有关负责同志等陪同检查。(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党支部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ww.xjpcsc.gov.cn/article/2718/jds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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